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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法治进程中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治安方面的老大难问题,并以此为重点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的安宁祥和。
一是抓好四支队伍,打牢治安防范的组织基础。始终坚持抓各级综治办、公安机关、综治特派员和治保会巡逻队等四支综合治理队伍建设,做到治安防范有人抓,力量强,做得好。2001年,在全市各级政法部门挑选出550名政法干警担任,派到治安状况复杂的村(居)委会专抓综治工作。1999年在街(乡镇)和村(居)委会两级成立治保会巡逻队,加强了社会治安防控。
二是从难处突破,建立严密的治安防范体系。建立街面、治安乱点、单位、城乡小区和村(居)民住户等五大治安防范网络体系。建设覆盖全市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和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形成了一地有发案,周边能联动,警民一道围堵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生动局面。年年组织对治安乱点进行集中整治,确保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市上直接管理火车北站的社会治安。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细胞工程”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市城乡安全文明小区覆盖率达到了70%。
三是从重点着力,深化特殊群体的防范措施。始终加强对外来人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和“法轮功”顽固人员等四种特殊群体的重点防范。在预防外来人口违法犯罪上,做到三抓:一是党政牵头抓,二是纳入利益抓,三是坚持长期抓。在预防违法犯罪上重视健全和完善社会教育防线、巩固学校教育防线和家庭教育防线等三道防线。99年3月在全国率先建成了“成都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组织了百万余名青少年前往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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