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四川频道7月12日电(记者丛峰、侯大伟)在日前召开的和谐社会成都论坛上,有专家指出,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由十大阶层组成的社会阶层结构。这十大阶层包括:
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行使行政职权的领导干部。2001年在全国7亿多就业人口中(下同)占2.1%。
2、经理人员阶层,指国有大中企业,城乡各种股份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大中型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约占1.5%。
3、私营企业主阶层,指拥有私人资本,雇佣8人以上的企业主,约占1%。
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中从事科学技术的专业人员,他们是脑力劳动者,拥有文化资源优势,约占总就业人员的4.6%。在特大城市、大中城市,这个阶层的比重要高很多。
5、办事人员阶层,指协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的专职业务人员,约占7.2%。
6、个体工商户阶层,指拥有少量资本,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雇工在7人以下的小业主、工商户,也有称自雇佣者的,占7.1%。
7、商业服务人员阶层,指在第三产业中从事体力或非体力劳动的员工,约占11.2%,其中约1/3是农民工。
8、产业工人阶层,指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建筑业)中从事直接或辅助性生产的体力、半体力劳动的员工,他们占17.5%,其中农民工已占大多数。
9、农业劳动者阶层,指承包集体耕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并以此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约占42.9%。
10、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包括失业、失地、待业的人员。这部分人员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国企改制、农村征地、城市拆迁等原因,大量增加,约占4.8%。(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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