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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特大型企业,全国白酒行业唯一的国家一级企业,全国优秀知名度最高的企业之一。
有限责任公司成员包括全资子公司4个:贵州茅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茅台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习酒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6个:贵州茅台啤酒有限公司、河北昌黎茅台干红公司、贵州茅台威士忌有限公司、贵州茅台意达广告有限公司、贵州久远物业有限公司。参股单位3个:珠海龙狮瓶盖有限公司、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茅台酒厂保健饮品公司。
近几年来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茅台酒厂确定了“一品为主、二品开发,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一厂多制、全面发展”的经营战略。
“八五”期间,茅台酒厂通过投资、持股、合资等方式建立了各种类型的企业,形成了母子公司结构的集团格局。这些企业分布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等地,分别从事酒店业、包装材料制造、内外贸易等跨行业经营管理;先后开发了53度、43度、38度、33度茅台酒、汉帝茅台酒、80年茅台酒、50年茅台酒、30年茅台酒、15年茅台酒、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茅台不老酒、茅台液、茅台醇、茅台啤酒、茅台干红等系列产品,形成了多品开发、多种经营、多元发展的新格局,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呈两位数增长。1994年,茅台酒厂质量管理一次性通过GB/T19002-ISO9002质量体系,在白酒行业中率先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1995年,在美国纪念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80周年名酒品评会上,茅台酒再次夺得特别奖第一名,是目前国内唯一集驰名商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为一身的产品。2001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双双突破万吨,销售收入达21亿元,实现利税12亿元多,利锐率同样飙升全国之冠。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更高的要求、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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