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外经贸局、贸促支会,各进出口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庆祝中马建交30周年,进一步拓展我省与马来西亚的经贸往来,扩大"四川造"产品的知名度和出口份额,应马来西亚政府的邀请,四川省人民政府定于2004年9月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办"2004年中国(四川)商品展览暨经贸洽谈会",此项活动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分会承办。
一. 基本国情及中马经贸简介
马来西亚地处马来半岛南部,国土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人口2500万,其中华人占25%;国教为伊斯兰教;国语为马来语,普遍使用英语;货币自由兑换、流通;森林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75%;属热带雨林气候,终年炎热多雨。
马来西亚矿产、林业、渔业等自然资源极为丰富,锡、橡胶、胡椒的产量位居世界前列;盛产硬木;是世界上最大的棕榈油及其相关制品的生产和出口国。农业以经济作物为主;工业以加工业为主;重点发展电器、汽车装配、钢铁、旅游,服务行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交通运输业发达。马来西亚对大多数进口商品征收进口税,税率为:机械电子0-25%;矿物、石材0-5%;塑料25-35%;服装0-10%;食品0-20%等。马来西亚经济较为发达,2003年其人均年收入为14098马币(约3710美元)、经济增长率为4.6%,预计今年将达到5.5-6.0%。
2003年中马双边贸易额高达201亿美元,是我国在东南亚地区的最大最重要的经贸伙伴之一,同时也是我国在全球的第十大贸易伙伴。
近年来,我省与马来西亚的贸易上升势头显著:2003年我省与马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2亿美元,其中进口同比增长81.1%,出口同比增长28.6%(我省主要从马来西亚进口棕榈油、动植物油、原油、橡胶、木材、贱金属等物品;出口以机电、粮油制品、土畜、轻纺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及相关产品等为主)。但总的来讲,马在川投资数量少,金额小;而我省在马的投资几乎为空白,因此双方政府意在增进了解的基础上,加大在各方面的贸易往来。
二. 展览会活动安排
1.中国(四川)商品展览会;
2.四川-马来西亚经贸洽谈会。
三.境外时间:9天(包括往返路途、展会、洽谈会、考察)
四.展览时间:2004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展览地点: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市
六.参展范围:
根据我国海关统计和马来西亚的需求状况,我出口该国的大宗物品即为本届展会的参展展品,具体如下:
1.机械制造类:矿山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食品加工机械、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材料技术、轮胎、运输工具、汽车零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手用及机用工具、车床、铣床、轴承、集装箱、锁等。
2.电子产品类:电器及电子产品、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光电技术、电线电缆、变压器、电动机及发电机、电视机、复印机、照相机、电话机、电池、电扇等。
3.冶金制品类:生铁及镜铁、硅铁、钢坯及粗锻件、钢材(钢铁棒材、角钢及型钢、钢板、钢铁线材、钢铁管配件、铜材、铝材、锌)、天然石墨、煤、原油等。
4.轻工纺织类:纺织纱线、织物、原棉、棉机、丝绸(含坯绸)、亚麻、合成纤维、人造短纤纱线、毛纺机织物、地毯、棉浴巾、羽毛及羽绒、纺织机械等。
5.服装及装饰品类:服装及衣着附件、装饰品、织物制服装、针织和非针织制服装、钩编织物制服装、皮革手套、帽类、鞋类;美容化妆品及护肤用品等。
6.食品类:系列川菜及川菜连锁店,各类粮油食品及加工机械、干果、食糖、天然蜂蜜、茶叶、罐头、烤烟、纸烟、土畜等。
7.日用品及文化用品类:家具、家用或装饰用木制品、床垫、寝具及类似品、旅游产品、旅行用品及箱包、塑料制品、洗衣粉、手表、灯具、玩具、游戏机、民族用品、仿古制品、伞、竹编、藤编、柳编、鬃刷、人造花、热水瓶、体育用品、文化用品等。
8.医药及医疗器械类:中成药、中药及药材、抗菌素、医用敷料、医疗器械等。
9.化工类:化工及相关产品、松香及树脂酸、聚氯乙烯、合成有机染料、石蜡等。
10.建材类:陶瓷器皿、玻璃、花岗石材、水泥、各类新型建材等。
11.高新技术类:高新技术产品、生物技术等。
七.参展费用及补贴
1. 标准展位费(3×3m2):12000元/个,
费用含:楣板、一桌两椅、220V插座1个、日光灯1支(或射灯2个)、隔板。
2.参展人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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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价 格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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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人 |
人民币(元/人) |
人民币(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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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生活费及补贴/天
(中银财(2001)220号文件) |
$107×9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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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
往返机票、国内机场建设费、
国外机票税费、其它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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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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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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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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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现按1:8.3计。 |
费用含:全程机票,境外食、宿,地面参观、交通、2国3次签证费及个人出国零用费。
3.展品运费:统一办理,费用自付。
4.为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本次展会将给予我省参展企业展位费50%--70%的补贴。
按补贴政策规定,展位费需先交付后补贴,补贴事宜在展会结束后统一办理。
八.参展手续
1.参展企业于8月15日前将附表填好,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我会。
2.参会企业(不设展位)报名截止日期:9月5日。
3.为保证我省企业在外形象,我会将对报名企业和展品进行资格审定,核发《参展确认书》,请报名单位在收到《参展确认书》后,将展位费和出访人员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展位分配原则:先付款先选择。
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省国际展览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锦城支行城北分理处
账 号:910201040002233
4. 出访人员手续:
(1) 因私护照1本/人;
(2) 身份证复印件1张/人;
(3) 个人标准证件照片10张/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浅色背景、不留小胡子、不围围巾)。
5. 我会统一办理签证,出访日程安排和运输事宜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四川省国际展览中心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街4号
邮 编:610081
联 系 人:宋 英
电 话:028-83223189,83220979,89001162
传 真:028-83222629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附件:
1.《展位申请表》
2.《出访人员申请表》
二○○四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