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秀岭
从几年前的毒大米、毒火腿、毒香肠、毒药品、毒酒、毒肉等,到现在沸沸扬扬的“劣质奶粉”事件,为什么屡屡出现、屡禁不止?
笔者向工商、质监、食品监督等部门有关人员请教这一问题,他们给出了若干答案。归结起来,在现阶段、现行体制下,“劣质奶粉”的出现存在着众多原因。
多头监管的体制是“劣质奶粉”出现的一个原因。中国有权“打假”的政府部门太多了,以至于到底谁在打假都成了问题。前些年出现的“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头猪”、“七个部门管不了一篮子菜”等就是鲜活的例子。这次“劣质奶粉”事件,同样涉及到工商、质监、食品监督等部门。部门多,扯皮也不会少。为此,工商局和质监局有一个分工:工商管商场等流通领域,质监管生产环节。但生产和流通是那么容易分割的吗?两大部门为“打假”而“打架”也就不足为奇了,市场监管出现空白地带在所难免。
地方保护行为是“劣质奶粉”出现的又一原因。最近几年,很多地方以治“三乱”、优环境为名义,出台了不少限制执法的禁令。如有的地方就规定: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应事先拟定检查计划并将计划报送同级经委(经贸委)和监察、法制部门批准;实施检查时,必须向企业出示检查管理部门下达的“检查计划”或备案核准通知书,不能出示者企业有权拒绝接受,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一年只准到企业检查一次,甚至连一次检查也不被允许,执法部门怎么发现市场主体的违法经营行为?
低廉的违法成本是“劣质奶粉”出现的另一原因。这和现行的处罚机制有关。一直以来,我们对制假贩假者的处罚较轻,作一次假,能抵得上罚多次的钱,制假者付出的风险成本很小。而那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以罚为主”的“打击”行为,简直是在“培育”造假者,把他们养成了一些管理者治下不断成长的“摇钱树”,养痈成患。
过高的打假成本也是“劣质奶粉”出现的原因。比如说执法鉴定费,现行体制下是谁执法谁负责出鉴定费。在执法经费普遍不足的情况下,谁执法次数多,谁的费用支出就高。一位从事了十多年市场监管的人士无奈地说:干事的远不如不干事的舒服。消费者打假付出的成本也不小。费时费力费资金,却难以见效。这些,挫伤了各方打假的积极性,助长了造假者的威风。
另外,主管部门缺位,执法力度不到位,在个别机关中长期存在的推诿扯皮作风、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不负责的态度,农村市场监管的薄弱等,同样是“劣质奶粉”出现的重要原因。
当然,“劣质奶粉”出现的原因远不止这些。围绕着这一事件,一圈圈荡开的波浪、投下的阴影、激起的话题、凸现的问题,既是体制之痛,更是社会之痛,让人悲哀,也必然会让社会惊醒。我们坚信,“劣质奶粉”事件,注定要成为一个历史,所有上述原因,必然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一一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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