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按照“完善政策、规范管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积极克服“非典”对劳动保障工作的不利影响,全面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部署,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劳动就业
2003年是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的第一年,我省将扩大就业特别是促进再就业摆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狠抓再就业政策落实,进一步强化各项就业服务,全面启动和实施再就业救助工程,同时积极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和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总人数出现了自1996年以来连续7年持续减少后的首次增加,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人数出现了减少幅度趋缓的好势头。到2003年末,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48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5万人。其中,国有单位315.9万人,减少11.1万人;城镇集体单位48.7万人,减少4.0万人;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122.1万人,增加20.6万人。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成绩显著。2003年,全省共有下岗职工39.8万人,其中新增2.5万人;在下岗职工总数中,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2.6万人,其中新增1.3万人。全年全省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77.2万人,其中新增43.3万人,新增人数在2002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5.1万人。全年全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就业的达117.0万人,就业形势严峻。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全年有52.2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比上年增加7.9万人,增长17.8%。下岗失业人员中实现再就业的有36.7万人,同比增长32.3%,“4050”等救助对象实现再就业7.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3.5%。
下岗职工中,全年共有7.4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国有企业6.1万人。到2003年末,全省还有下岗职工16.8万人,其中国有企业13.6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有38.1万人通过多渠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就业再就业人数比上年增加6.5万人。其中,到国有企业就业的4.6万人,增加0.7万人;到城镇集体企业就业的3.4万人,减少0.9万人;到其他单位就业的9.1万人,增加2.6万人;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21.0万人,增加4.0万人。到非国有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就业的占了整个就业人数总数的85.4%,同比提高了0.4个百分点。截至2003年末,全省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3.1万人,同比减少0.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低于5%的计划控制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逐年攀升的势头得到控制。
劳动力市场建设继续加强。到2003年末,除省本级已建成劳动力市场综合性服务场所和信息网络外,全省有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等16个地级以上城市已建成比较规范的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其中遂宁、宜宾、乐山等10个地级以上城市已建成劳动力市场信息广域网或局域网;宜宾、攀枝花两市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广域网在实现区、县全覆盖的同时,已开始向街道、社区延伸;成都、绵阳、宜宾、乐山、泸州市已按要求开展了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的分析发布工作;对我省公共职业介绍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职业介绍工作取得新的成绩。2003年,全省职业中介组织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特别是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全省1439个职业介绍机构共办理登记求职98.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3.3万人次;提供职业指导服务102.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9.5万人次;职业介绍成功57.1万人次,求职成功率为58.2%,其中为24.1万名下岗职工和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了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劳务输出总量进一步增加。全省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全年直接组织劳务输出16.8万人,比上年增加1.3万人。
社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到2003年底,全省社区就业实体发展到28556个,比上年增加108.2%。全年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8.0万人,社区就业实体从业人员达16.8万人。
二、职业培训
2003年通过继续组织实施《第二期“三年四十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全省共组织22.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参加了再就业培训,职业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72.4%。其中组织培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8.1万名,培训后再就业率为71.6%。
技工学校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2003年,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25所,其中,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9所;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28所;高级技工学校9所;职业培训学院29所。技工学校的培训层次进一步提高,培训实力增强。2003年,全省技工学校招收新生3.6万人,比上年增加0.7万人;毕业学生1.7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在校技工学校学生7.4万人,比上年增加2.3万人。短期培训人数呈上升趋势,全年全省技工学校培训社会人员结业数为10.4万人,比上年增长14.3%。
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省开展了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年核工作,截至2003年末,全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848个,全年共培训各类人员23.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2万人次。
就业训练工作进一步推进。2003年,全省就业训练中心共158所,全年共培训下岗职工和各类求职人员16.7万人,培训后就业率为71.0%。
加强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健康发展。200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大检查,并对鉴定机构进行了年检。清理、停办了一批鉴定机构,规范了鉴定行为,鉴定质量有所提高。当年全省有38.2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为32.8万人,比上年略有增加。
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并轨工作稳步推进
2003年,全省各地加强对并轨工作的监控和分类指导,大力推进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出中心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资金和具体操作办法问题,并把并轨与企业改革结合起来进行,全省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年全省出中心下岗职工达到19.1万人,年末中心内实有下岗职工12.2万人。
四、劳动工资
2003年,全省继续稳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正确处理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加强对非全日制用工中的劳动关系问题研究。重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建立了四川省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继续开展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
到2003年末,全省签订劳动合同职工585.9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7.5%。城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349.5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5.7%;其中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6%、集体企业95.7%、私营企业87.6%,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分别达到154.7万人、44.0万人、55.0万人。此外,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57.3%,涉及职工人数32.7万人。
2003年,全省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数达到9332户,涉及职工178.3万人。其中:国有企业2234户,涉及职工101.7万人;集体企业3885户,涉及职工39.7万人;外商投资企业130户,涉及职工2.4万人;私营企业2105户,涉及职工6.9万人。
2003年,全省职工工资总额为626.0亿元,比上年增加64.5亿元,增长11.5%;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604.5亿元,比上年增加65.4亿元,增长12.1%。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11595元,比上年增加1327元,增长12.9%;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441元,比上年增加1258元,增长11.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2%。2003年,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3923元,增长12.4%,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723元,增长18.0%;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38元,增长8.7%。
2003年,全省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594元,比上年增长12.5%;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420元,增长10.1%;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327元,增长9.1%。全省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021元,增长16.2%;其中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391元,增长16.3%,地方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558元,增长15.6%。
2003年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首次发布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2003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为15%,下线为职工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首次发布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03年具体标准为四档:4.0元、3.7元、3.3元、2.8元。新增6个市建立实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继续开展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企业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促进企业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制定出台有关政策,着力从制度措施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和工资总额调控工作。截至2003年底,全省试行年薪制的企业为230户,试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672户。18个市、州发布了本地年度工资指导线。成都、宜宾、乐山、遂宁、攀枝花、德阳、泸州、广安分别发布220个、191个、173个、148个、166个、112个、170个、158个当地主要职业和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
五、社会保障
截至2003年末,全省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含由民政部门支付离退休费的人员)总数为23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3万人。其中,离休人员3.4万人,减少0.3万人;退休人员226.1万人,增加7.5万人;退职人员3.7万人,增加0.1万人。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全年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189.9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离休金7.0亿元,下降4.1%;退休金167.3亿元,增长7.5%;退职生活费1.6亿元,增长6.7%;医疗卫生费7.4亿元,下降24.5%。
截至2003年末,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为418.0万人,比上年增加6.8万人,全年累计新增扩面30.9万人。全省养老保险缴费人数389.5万人,比上年增加9.5万人,参保缴费率达到93.2%,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办法的参保职工建立个人帐户人数为399.5万人,建帐率为99.99%,比上年提高了0.89个百分点。全年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07.4亿元,征缴率94.7%。
200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年末人数为96.0万人。全年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30.2亿元,征缴率96.1%。
全省参保离退休人员总数为187.5万人,比上年增加9.4万人。全省全部实现养老金全额缴拨,保证了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共发放养老金119.7亿元,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13.2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发放人数为182.9万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已达到86.5%,比上年提高了41.6个百分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规范工作继续进行。到2003年末,全省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有369.1万人,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有11.3万人。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得到继续巩固。2003年,全省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有下岗职工27.1万人,全年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4.4亿元,代缴社会保险费3.8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率和社会保险费代缴率均实现100%。
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参保人数基本保持稳定,失业保险费收入继续增加,基金支撑能力得到增强。2003年,全省失业保险新增扩面19.0万人,年末参保人数为367.2万人。全年共征收失业保险费7.9亿元,实现征缴率93.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年共有22.2万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0.1万人。全年支付失业保险金3.0亿元,确保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全年共划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4亿元,为下岗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提供了资金保障。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2003年,全省继续狠抓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的办法和措施,出台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管理与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到2003年末,全省启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的县(市、区)数达到180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99.4%。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531.2万人,同比增加50.6万人。全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全部实施了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实施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县(市、区)173个、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县(市、区)143个,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群达到56.8万人,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354.6万人。基金收支情况良好,全省共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0.8亿元,征缴率达到96.9%,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基金支出26.9亿元,全年统筹基金收支平衡。
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稳步开展,《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准备工作进展顺利。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各项配套政策已陆续出台,各地正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到2003年底,全省已有161.4万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有7120名伤残职工和338名因工死亡职工获得补偿,4611名职工享受职业病待遇。有165.1万名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全年共有12790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2003年,全省依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和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全年共对12个市(州)本级、21个市的106个县(市、区)计254个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现场监督,现场监督覆盖面达42.3%。全年通过收集非现场监督报表,对“三项”基金实施动态监督,非现场监督覆盖面已达91.7%。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31件,已结案30件,结案率达96.8%。在已结案的30件中,属实或基本属实23件,不实的7件。查出违规动用的基金当年全部收回。
七、劳动保障监察与争议处理
2003年,我省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会同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农民劳动工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互通情况制度;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市(州)一级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县(市、区)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增加了46个,开展了督促企业用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贯彻《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职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并在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同时加强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003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2万户;督促用人单位与38.3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同上年相比,增长69.5%;为37.5万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1.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0.3%和3.4倍;督促4909户用人单位为33.3万名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分别增长29.9%和48.9%;督促8854户用人单位为99.8万人缴纳社会保险费3.1亿元,分别增长31.0%、81.6%和119.0%;帮助2.4万名劳动者追回风险抵押金380.0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88户;纠正违反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的单位946户;审查用人单位规章1.78万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数0.5万件;接受群众举报立案10737件,结案10649件,结案率达99%。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组织建设继续加强。2003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加强已全部组建完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用人单位开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到2003年末,全省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已达11025个,组建率92.3%,其中国有企业组建率为100%。
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继续得到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2003年,全省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950件,其中集体争议案件258件。结案率为96.0%。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以及社会的稳定。
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03年末,全省仲裁员已达1098人,其中专职356人,兼职742人。用人单位专职调解员达11230人,兼职调解员达19450人。
全省继续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向乡镇延伸,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了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八、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普遍推行了政务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
2003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28件,符合受理条件并依法受理的108件。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中途撤回的10件,决定维持的73件,撤销的19件,确认违法或限期履行的1件,未结案的5件;全省劳动保障部门2003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3件,从审理结果看,中途撤诉的11件,维持的47件,撤销的14件,未结案的11件。
九、街道和重点乡镇的劳动保障机构建设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2003年我省把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在街道和重点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机构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到2003年末,全省194个街道已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落实工作人员506人;重点乡镇已建立劳动保障所2491个,有专兼职工作人员4196人;在2242个社区聘用劳动保障工作人员3472人。此外,在其它工作任务重的乡镇确定劳动保障工作机构1071个,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578人,覆盖全省的劳动保障四级工作网络已基本形成。
十、金保工程
金保工程进展顺利,在10个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到2003年底,省劳动保障厅已完成了金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的编制并报劳动保障部审核,目前,部、省已实现联网,多数试点市已基本完成基础数据的清理,部分养老保险交换数据已实现了向省集中和上报。
十一、劳动保障政务调研与科学研究
劳动保障政务调研效果显著。2003年,全省仅省劳动保障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就形成调研成果20篇,对推动劳动保障理论与实践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劳动保障科学研究工作取得新的突破。2003年,全省紧紧围绕十六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四川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开展劳动保障对策研究,其中完成的四川省重点科技项目《四川省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研究》课题,达到国内同类研究成果的领先水平。
与省内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交流协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重视专家咨询工作,组织省劳动保障厅专家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和研讨活动,全年共编辑《专家咨询与建议》四期,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促进了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编辑发行《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研究》四期,对开拓思路,指导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注: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个别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