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回放:不在状态“祸害”百姓 金堂锦江3干部被免职
金堂县和锦江区3名干部因工作“不在状态”被免职的消息昨成蓉城焦点。什么是“不在状态”?“不在状态”能成为免职的依据吗?随机考核能否替代长效的干部监督机制?免职事件对成都市乃至全省行政系统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对此,时政会客厅邀请相关领导、权威专家进行了深入的对话。
时间:2004年5月11日下午地点:成都市委
参与嘉宾:关新建 张国清 姜晓萍
关新建——成都市纪委常委、成都市监察局副局长,协助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工作
张国清——成都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
姜晓萍——川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现担任成都市政府顾问
A解读》》什么是“不在状态”?
时政会客厅:“不在状态”目前已迅速成为一个流行词汇。从组织管理制度上,对官员“不在状态”有无认定标准?如果有,是什么?
张国清:总体上讲,“不在状态”指领导干部在工作上缺乏事业心、责任心以及干工作的紧迫感,工作推动不得力,履职业绩较差。一些干部,他可能很有能力,但他没有把心全放在工作上,而是放在勾兑关系或者其他什么方面,这种领导干部当然不“能”干,“不在状态”。
关新建:“不在状态”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我认为“状态”应该是一种工作态度、作风和劲头,在当前应该体现为求真务实,“为民办实事,权为民所用”。
姜晓萍:所谓的“不在状态”,实际上是对国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从而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公共利益、导致老百姓合法权益受损这样一种情况的形象描述。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就是指行政不作为。因此对官员“不在状态”认定的标准不仅要看他是否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而且要看他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时政会客厅:有人认为对“不在状态者”进行处罚缺乏依据,你们怎样认为?
张国清:根据现行的公务员管理条例,如果一个领导干部平时都未违纪,但工作平平淡淡,政绩不突出,群众不认可,在民主测评中,如果群众对他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综合的履职的情况不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一,经过组织部门调查认定,就可以予以免职处理。
姜晓萍: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设定了公务员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的义务,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者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从而奠定了行政问责制度的法律基础。目前一些地方制定的行政效能投诉办法、行政问责制实施方法、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公务员过错责任追究等地方法规或规章,为追究行政不作为提供了针对性和操作性极强的依据,其目的就是强化公务员的责任心、爱民情、效能感,建设“可问责政府”。
B剖析》》“大锅饭”滋养混世心态
时政会客厅:在百姓眼里,机关干部往往“一张报纸一杯茶,不慌不忙混一天”。这种忙闲不一、“不在状态”存在怎样的心理基础?
关新建:我认为机关“大锅饭”是形成不在状态的根源。目前,公务员工资主要由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构成,级别工资一级只相差五六十元,职务工资一级也只有几十块的区别。一个公务员一旦评定职称,其工资收入3-5年内不会有大变动,忙闲与否、尽职与否并不能带来收益的巨大变化。干部中没有引进淘汰制,虽然测评年年都在搞,政绩出色的干部也能得到升迁,但对测评成绩欠佳的干部却鲜少处罚,“虽然当官不好混了,但混起来还是有空间的。”我认为,“不作为”是一种顽症,是顽症就得下猛药,我支持加强对官员不作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不是有句话嘛,“干部经常受教育,老百姓经常得实惠”。
时政会客厅:干部“不在状态”是否与目前我国对官员渎职的处罚力度过弱有关,是否应该加强对官员不作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姜晓萍:有人把干部“不在状态”称为行政惰性、责任疲劳。有些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乐于当保险型干部。这种现象的出现,首先是部分干部对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关系缺乏清醒的认识。公务员即人民公仆,你受人民的委托执掌公共权力,这份权力是沉甸甸的权力,不仅意味着公共权威,同时负载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义务。只有实现了由高高在上的管理者向全心全意的服务者角色心理的转变,才有可能真正在广大干部中明确权责关系、树立责任意识,才有可能让公务员中的滥竽充数者越来越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