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通济镇龙定矿山发生1人死亡事故,镇干部竟不知情,群众质问“状态”何在
小梅在丈夫坟前向记者哭诉事情经过
昨日,热线接到彭州市民陈先生反映:本月9日,彭州市通济镇龙定矿山发生意外,一名工人在排险的过程中被砸死。由于存在瞒报,有关部门连续几天均不知情,这与应有的“工作状态”不太相称。接到报料后,记者火速赶赴彭州市,对此事展开调查。
记者调查
一条人命9.02万元
记者赶到通济镇9村,死者杨勇的妻子小梅悲痛地告诉记者,丈夫的确是在采矿时被砸身亡的。事后,杨勇的哥哥彭某参与了此事的善后。矿上的负责人答应给9.02万元,双方就将此事私了了。
杨勇的哥哥彭某告诉记者,杨勇死后,当晚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谁也没有提起是否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他强调:“我们私了了。”
此次事故,村干部知道吗?记者采访了距杨勇家不到200米的9村村支书胡启军。他告诉记者,事发当天有人来告诉杨勇死了,并让他去劝劝家属。胡启军后来去了,并吃了酒席,但他没有向镇上报告。问及原因,他说:“我很忙,哪有时间?何况,事发地点在8村的龙定矿山,而不是我们9村。”
镇政府:
我们12号才知道
由于通往8村的路太崎岖,采访车不能上去,眼看天色已晚,记者来到通济镇政府。通济镇副镇长、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德全告诉记者,他是12日才知道此事的。他回忆说,当日下午,他接到电话,被告知从成都市安监局反馈回来的消息,8村的龙定矿山有人死了。他随即布置人员进行调查,结果真有其事。
杨德全告诉记者,他们调查的情况是这样的:事故发生在通济镇龙定矿山,该矿山在今年年初的安全大检查中被要求停止生产,进行安全整顿。9日,该矿山采点负责人王建华安排杨勇上工作面顶部排除险石。下午3:30左右,一个50多公斤重的暗悬石突然滑落,击中杨勇后颈部,致使杨当场死亡。
据了解,龙定矿山原属于龙定村村办集体企业,2003年9月,根据国家有关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规定,该企业改制为个人合伙经营,业主为张帮全和刘志勇。由于张帮全生病住院,上月,张将矿山的部分采矿点承包给王建华经营,王建华是通济镇8村6组人。
疑问:
谁在瞒报?有无失察?
至此,杨勇被砸死后,相关人员故意瞒报,致使事故4天后才通过一种非常规的渠道反映到彭州市有关部门。那么是谁在故意瞒报?
从整个事件来看,村支书和村长都应知晓此事,而他们并没有报告。用意何在?在昨晚,此事的两个关键人物王建华和村支书何胜明(音)都因故联系不上,为何瞒报暂时成为一个谜。
记者看到,在通济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向彭州市安监局的一份关于事故的调查报告中,明确表示王建华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向业主张帮全、村上和政府部门汇报事故。有意思的是,王建华的妻子却明确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就向村支书何胜明反映了此事。
作为安监部门,为何事隔4天后,才从成都市安监局获知此消息,安监部门有无失察?杨德全解释说,出现此情况原因有二:一、该矿地处偏远,距镇10多公里,由于路不好走,去一次要花很多时间。二、由于镇上的矿山很多,就是现在增加了人手也不可能天天都去查看;如果矿主故意隐瞒不报,他们获得真实情况就很困难。
彭州市政府:
镇上领导监管不力
昨晚,彭州市副市长易孔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事故发生后,彭州市政府还不知道此事,14日上午,彭州市安监局打电话通报了事故情况。彭州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随即要求有关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并由纪委、监察和公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和瞒报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易副市长表示,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是,矿山负责人王建华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按照规定,向通济镇以及彭州市有关方面通报事故情况,至于到底是矿山还是其他有关方面在瞒报事故情况,将等待最后的调查结果。 但易副市长表示,镇上有关领导和部门在此事件中确有监管不力和失察的问题。他称,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结果一旦出来,一定会从重、从严、顶格处理相关责任人。
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记者 若乔 赵郁蒙 实习生 王章军 摄影报道)
成都市安监局:这是典型的“隐瞒不报”
“这是一起典型的‘隐瞒不报’事件。”当记者昨晚就彭州市通济镇龙定矿山事故向成都市安监局求证时,该局监督管理一处处长周健毫不犹豫地指出了该事故的性质,但具体是谁在隐瞒仍在调查之中。
周健说,按照规定,发生重伤、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后,责任业主必须在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也必须立即上报市安监局,并在两小时内上报书面报告,随后还要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可我们是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才知晓此事的。可以断定有人在故意隐瞒。”
周健说,成都市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即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电话举报记录传真给彭州市安监局,责成其调查并向成都市安监局报告书面调查结果。彭州市安监局第一次调查没有结果,第二次深入现场调查才查出一些眉目。为此,成都市安监局当即指示彭州市安监局继续查清真相和责任。(完)(记者 向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