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四川省政府向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再次报告沱江污染事故时,由副省长刘晓锋代表省政府和省长张中伟,在会上向受灾群众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和慰问。一些人认为这体现了“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观念,但提出道歉要求的人大代表张世昌则认为,“事没办好道个歉,天经地义。”(据6月3日《中国青年报》)那么,这道歉的境界如何、意义多大?
官员代表政府向公众道歉跟常人说一声“对不起”,起码表面上的区别是挺大的。但是既然同是“道歉”,那基本的理还是相通的吧?在生活中,人们强调道歉首先要有诚意,要表现出愧疚之心、反省之意,且态度要诚恳、不盛气凌人,重要的是还要有主动承担责任的勇气和改正错误之行动,正所谓“听其言、观其行”也。倘若能做到这几点,则这道歉也算功德圆满、让人满意了,其意义自然就在其中了。而对于官员代表政府的道歉行为,是否也应以此标准去衡量呢?这又似乎见仁见智了。
且说沱江水污染的事吧。大把治污的钱花了,但污染却没能治理好,重、特大污染事故接连不断。3月2日,沱江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水环境被严重破坏,经济损失高达3亿元。但事隔不久,5月3日沱江又发生严重污染,数十公里的沱江水惨遭污染。沱江污染事故,给沿岸群众带来了灾难。据悉沿岸群众对此是“有情绪”的。这也难怪,说群众没“情绪”那肯定是假的。试想:“许多人20多天用不上自来水,靠汽车拉来的水生活,还要担心污水过去、现在和将来对自己的影响”。不骂娘才怪呢。
但是,政府及其官员如何对待群众的“情绪”和“骂娘”,则能显示政府的施政理念以及是否以民为重了。一般来说,四川省政府对群众的“情绪”肯定是重视和理解的。不过人大代表同时也透露说,省政府首次向人大常委会议报告沱江污染事故时,却在报告中有专门要求“把握舆论导向”的一段文字。对此,一位人大代表说:“政府失职给人民带来灾难,还强调控制媒体,有碍于公民实现对环境的知情权,这是不明智的”。沱江污染是否政府失职?这不必赘言。在此状况下,政府考虑的仍然是“把握舆论导向”,“强调控制媒体”,这固然有其自身的考虑。只是,这“舆论导向”如何“把握”却又大有讲究,是“导”还是“堵”?其中的区别又大矣。这是个“深不得浅不得”的问题,不说了。
写到这笔者在想:如果不是有许多人大代表对首次报告不满意,如果不是人大代表张世昌等的强烈要求,如果不是人大的监督力度大加大,四川省政府官员的道歉会否必然出现?须知,在中国的吏治文化中,官员的道歉观念仍然十分稀缺。
诚然,即便政府官员道歉的主动性、自觉性令人存疑,也不能说这种道歉就没有意义了。毕竟道歉表明了一种态度和姿态,但说到道歉的境界也就算不上高了吧?不过,有一些道歉是既没意义,更无境界的,譬如知错不改,坚持错误,等铸成大错时才道个歉;或者“当面认错、背后照做”;又或者,平时不作为,出事被追究责任时道个歉企图蒙混过关,等等。这样的道歉显然没什么意义,更无境界可言。从报道来看,四川省政府的道歉大抵不在此列吧。
近来官员因重、特大责任事故而公开道歉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对此该如何准确解读,这有待专家学者去研究了。笔者的观点是,不拔高也不矮化。这才有利官员道歉文化的培育和观念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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