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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取消电价优惠政策 居民生活用电没涨 | | | | | |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从昨日起正式提高四川电网的销售电价,并按国家统一规定,取消已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而实际上,部分用户的电费还将得到节省。
据悉,在四川电网直供用户中,非居民照明电价、商业电价、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和大工业电价将分别提高4.1分、2分、4分和4.2分钱,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变。此外,高等学校学生食堂、澡堂用电由执行非普工业电价改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这实际上有利于这部分用户,使其电费支出部分减少。(完)(记者薛韬宋永坤) | | |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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