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求川化向管理要环保
今年2月11日至3月2日,川化在第二化肥厂技改工程试生产期间,违规排放高浓度氨氮废水,从而直接引发了震惊全国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组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实现排污“在线监测”,并采取了包括落实党政一把手环保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治污措施。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顺对这些整改情况予以肯定,并一再叮嘱川化公司负责人:要对公司的环保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向管理要环保。(完)(记者 向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