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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学者们称为“中国学术界第一部学术宪章”的高校哲学社科研究学术规范的出台,是否能在第一时间有效抑制学术腐败?记者昨天采访发现,学者们在肯定之余也表示了忧虑。他们认为,规范高校教师、教授的学术行为,并非一纸规范就能完全做到的,需要净化的是整体学术环境。
温儒敏(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追求学术光环是腐败首因
“制定学术规范确实很重要,但我认为现在导致学术腐败的最重要原因除职称问题外,就是越来越多的各种评比和评奖。过分追求学术光环,已经成为学术腐败的最重要诱因。”北大中文系系主任温儒敏感慨地说,“现在,高校和社会中的各种评比、评奖,已经越来越分散教师、教授的精力,而获得这些奖项偏偏又可能和评价教师能力相关,因此一些教师为了获奖,多发表成果,难免在自己没有精力研究的情况下抄袭别人的著述。我建议,不要搞那么多的形象工程,让教师们踏踏实实地做学问,这样教师的压力也能减小,学术腐败的环境也能得到有效抑制,否则光是规范未必能达到应有的作用和效果。”
杨沐(新南威尔士大学访问学者):人际关系导致剽窃之作发表
新南威尔士大学访问学者杨沐表示,除对学术行为作出规范外,规范学术刊物市场也很重要。“近年来国内学术刊物越办越多,但不少刊物却面临高质量的稿源缺乏的问题,甚至因此降低刊用水准。刊物和出版社的学术水准良莠不齐,编撰体例和规范要求也不统一。这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对著述出版与否的考虑中,常常掺杂了一些不应有的非学术因素,例如对于人际关系的考虑,致使一些不符合学术规范甚至抄袭剽窃之作也能得以发表。一位编辑曾对我提到一个现象:因不符合学术规范而被某家刊物拒绝的文章,却常常能原封不动地被另一家刊物发表。这使得坚持学术规范的刊物相当无奈。我觉得,各学术刊物和出版社除了努力自律、提高自身水准以外,还应该加强联系,制定更加完善统一的规范并共同遵循。这等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联防体系’,有利于杜绝学术界伪劣假冒产品出笼的机会。”
葛剑雄(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任):有些教师根本不懂学术规范
“现在,有多少大学生的论文是从网上或图书馆拷贝下来的,我想可以说是数不胜数,我想大部分学生都不敢理直气壮地说,论文是自己研究写成的。甚至硕士生和博士生的论文,也存在着大量的抄袭现象。这怪谁呢?我们的教师恐怕难以逃脱责任。”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任葛剑雄说,“从近年来暴露出的问题可以看出,尽管在学术界和高校的确存在着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现象,有的还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但涉及违反或不遵守学术规范的少数人还是不懂学术规范,或者是对不正之风缺乏抵制能力。特别是一些比较年轻的教师和研究生,往往违反了学术规范还不知道错在哪里,有的连基本要求都不知道。就我所了解,有些博士生的论文或专著根本不写学术史,也不提前人已经取得哪些成果。”
“这些年大学和研究所的规模扩展得很快,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和高校教师也迅速增加,但有的导师以前没有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缺乏进行学术规范训练的实际经验,或者自己还弄不明白该如何遵守学术规范就已经在指导学生了。”葛剑雄激动地说,“我们现在是用纳税人的钱进行研究,如果只是采用抄袭手段,就是一种变相腐败,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因此我们不止要规范学术行为,还要让其成为每个学生和教师都能学到的课程。”
李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大部分高校尚无处罚条例
由于此次出台的《规范》仅是对学术研究的行为作出具体规范,而并不涉及惩处措施,具体惩处办法交由高校自定,因此《规范》的出台能否真正达到警示教师、教授的效果,高校会不会为保护教师而减轻惩处力度也是学者的忧虑之一。
“现在,教育部规定各高校自己制定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这主要是由于教育部目前没有从事此项管理的专属部门,而各高校自己又是一个行政实体,有权利对违规教师、教授进行惩处。但高校会不会放松对自己教师的管理又成为了一个问题。”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李强说,“比如说,按规定,发现一个教师可能的剽窃行为后,需请本校或外校教授进行评定,教师也可申请答辩机会。但高校会不会为减轻教师责任而请与该教师熟悉的人进行评定?教师会不会为此找人说情产生另一种腐败?不仅如此,现在只有北大、清华等个别高校制定了惩处条例,大部分高校尚未有相关条文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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