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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大桥收费确实太高 标准需要重新核定
11月27日中午,记者来到资中查看沱江大桥收费现场,在20分钟里看到了这样一幕:
从北向南的通道上,一名成年男子将收费栏杆拔出扔掉,应当交费的车辆随即不再交费,鱼贯冲过收费站;从南向北的人行道上,几名摩托车司机用铁锤一类的工具拆掉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之间的栏杆,载人绕过收费站而去;从南向北的通道上,收费人员被人群包围后被迫离开通道,栏杆随即被人抬起,大批车辆随之冲过收费站……在车辆强行冲关的过程中,几名身着警服的人员就站在旁边,未进行任何干预。
记者询问一位开机动三轮车的司机,他说:“这样的事情多了。大桥收费太贵,又不降价,我们根本交不起!”
记者收集到的其他资料也证实了车主的这种看法。资中佳和出租车公司今年在给县委县政府的紧急报告中表示:如沱桥公司按趟次收费,100%的车主坚决不答应;如按每月每车包干交费550元,47%的车主认为收费过高,难以经营。这些主要由下岗工人组成的出租车主反映,附近的内江有两座大桥,出租车包干每月才收350元,沱桥公司的标准实在太高了。
县公共汽车公司也认为大桥收费过高。公司在2002年给内江市交通局的报告中表示,公司有38辆大中客车,每年只有400万元的收入。而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公司一年得支付近100万元的过桥费。如果这样,公司只能破产,公司接收的180多名下岗职工将再次下岗。同样在内江,当地公交公司400多辆公交车经过两座桥,每年也只收过桥费10万元,与之相比,资中的过桥费太贵了。
为此,一些人联名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对大桥的投资金额重新审计,并重新核定收费年限及收费标准。
官司之外的话题:政府如何依法行政 民营公用事业如何合理定价
在法院尚未一审判决之前,这场官司的输赢未可预料。在民营企业越来越多地介入公用事业的背景下,政府如何依法监管民营公用事业,民营公用事业如何合理定价,才是真正值得关注的话题。
律师赵军说:“对于省里批准的大桥收费标准,资中县政府不能自己说改就改。像这样的收费行政许可,其设定、修改、废止,都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下级政府和部门肯定没有这个权力。”
作为县长,王和平不愿多谈这场官司。“但这场官司提醒我们,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政府机关一定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县政府被告到法院,已不算什么新闻。在四川,省政府被告到法院,也不止一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说,“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如果政府和各部门不想吃官司,关键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部分群众对收费标准和年限不满,也是引发这场官司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这个案件还没有最后判决,但有关方面应该从中吸取教训,这就是政府决定一个重大事项,一定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资中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说,“如果当初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肯定不会出现今天的情况。”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研究中心主任盛洪说,公用事业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定价。它并非完全的市场竞争领域,不可能让投资者自己定价,那样必然是垄断价格;也不可能让消费者定价,那样投资者肯定无利可图。定价时,“我们需要科学的成本预测,充分的市场竞标和全面的社会听证。”
一方是百姓利益,另一方是投资商的利益,如何兼顾双方?这对政府监管提出了挑战。“关键要在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让投资者有利可图,但无暴利可得。”一位专家如是说。
据内江市代市长叶壮介绍,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场纠纷,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估计明年3月可出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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