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个基层法院警务车辆将实行集中管理
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中院日前出台了全市警务车辆管理使用办法,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市20个基层法院警务车辆实行集中管理,此举将从根本上杜绝法院警务用车私用现象。
据悉,去年市中院在全市率先对全院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至今,完全杜绝了节假日期间和下班后公车私用现象,有效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一年来共节约车辆维修费用达20余万元,每月节约油料费6000元左右,通过对车辆技术状况的较好维护,行车安全也得到有力保障,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极佳的成效。 (王鑫 朱志友 记者 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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