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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新华社报道了《六省府上班第一天公务员出勤实录:迟到者占多数》,说是元旦过后第一天,新华社记者对陕西、安徽、辽宁、广东、河北、四川六个地方省级机关上班情况进行了采访,暴露了机关上班迟到的问题。
上面的消息,今日本地只有一家报纸转载了,但是这家报纸在转载新华社的报道时,改动了这个报道的内容,把有关四川省政府的内容删掉了,变成了新华社记者的此次采访,只是采访了陕西、安徽、辽宁、广东、河北五个省的政府机关。
我是首先在新华网上看到了新华社的批评报道以后才看到本地报纸的,看到本地报纸的这个做法,我的心里很不舒服。如果你那个报纸认为新华社的报道有错误,你可以不转载嘛,你要转载,你就应该原原本本的转载。如果你认为,那篇批评报道中涉及四川省政府的报道有毛病,应该删去,那么你就应该想到对其他省的报道可能也有不全面的问题,那么统统不报道好了。为什么这个报纸仅仅把其他省份的问题公之于众,却把本省的问题隐瞒了呢?显然不公平嘛!
这就看出媒体的新闻道德问题,也是一种通病。有些地方媒体只敢把别人家里的丑事拿出来曝光,遇到自己家里有了错误,就加以隐瞒。如果是自己家里的顶头上司有了错误,就更不敢批评了。您说这叫什么事儿?为尊者讳?尤其是为顶头上司者讳?胳膊肘向里拐?尤其要向顶头上司的方向拐?家丑不外扬?尤其是顶头上司的家丑不能外扬?
总之,转发一个新华社通稿都要动这样的脑筋。你说这地方媒体干的累也不累?难也不难?谨小慎微到了如此地步,令人难以恭维:)(新华网友:川耗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