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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婚育有望“解禁”     
http://www.sc.xinhuanet.com    2005年01月22日    来源:成都晚报
 

    点评 禁婚禁育有违法之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大文教授说,随着新《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施行,目前各个高校“婚禁”的大门基本打开,但还不彻底;而生育的大门还是关得很严,要么退学,要么放弃生育。为什么不能让一些达到晚育年龄的研究生、博士生在校生育,非要把他们变成高龄产妇,日后面临生育风险?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磊则批评这些禁令有违法之嫌,因为结婚、生育和受教育,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进展 新规定不再提婚育二字

    禁婚禁育的规定受到了专家的普遍反对,而前日到会的政府部门的代表则更多关注开禁之后面临的实际管理问题,比如落户、生育指标等。

    教育部学生司的代表范毅则透露,在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将不提“婚育”二字,言外之意就是结婚、生育将不纳入学校管理范围。

    据了解,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从1996年就开始起草,为了让此规定内容更加严谨合法,教育部甚至请北大、北师大等高校的法学专家针对草案中的法律问题开了三四次研讨会。但对此规定何时出台,范毅没有透露。范毅说,等新规定出台之后,各个高校也会依据此规定,对自己内部的管理规定作出调整。

    目前,有一些高校已对学生结婚、生育等作出了比较宽容的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朴文丹说,北大对此相对宽容,在校生生育的可以休学。记者从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上也没有看到有关婚育的规定。

  思考 高校生育解禁面临尴尬

    “一旦新的高校学生管理条例出台,大学校长可就难坏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说,新条例出台后,各高校如果不解除“禁育”的规定,就会不断地坐上被告席;如果解除,将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会不会出现“妈妈班”,教育资源会不会被浪费,孩子出生后户口落在哪,如果落户学校,学校将要承担各项福利费用……这些问题不得不考虑。
 
    综合北京晨报、北京晚报



 
 
编辑:陈静  页面功能 ; 【发表评论】 【字体:  】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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