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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现在已经成为了较为普及的交通工具。一些人开始打起了出租车司机的主义,“候车费”就是盘剥“的哥”的手段之一。 | 查处“候车费”,防范恶势力
成都市曾发生过多起出租车司机之间因载客纠纷而引起的恶性斗殴案件,也有不少出租司机不堪“候车费”的重负和保安的索要、威胁向有关部门举报。成都市的有关领导还专门作了批示。
成都市交管局静态科科长牟刚告诉记者,几年前他们就接到许多“的哥”对娱乐场所收取“候车费”的投诉,“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确实存在这种情况。物价局认为未经批准,收取费用属于乱收费。我们警方认为,这种收费同时带有垄断和暴力的成份,如果不打击,那么发展为团伙涉黑涉恶性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从2002年以来,成都市警方对娱乐场所保安收取“候车费”现象进行了大力整治,召集业主开会宣讲法律法规,组织力量昼夜巡逻,查处一批收取“候车费”的娱乐场所,极大遏制了收取“候车费”行为的发展势头。一段时间里,娱乐场所外的停车状况秩序井然。
“但是事情正在起变化。”牟刚神情严肃,“经过我们近段时间的调查,发现‘候车费’现象有了新的动向。原来是保安主动收,经过几年坚持打击,现在绝大多数业主没有这种行为了。但是,一些业主也向我们反映,现在反而是一些出租车司机找上门来,要求交钱,以便让自己优先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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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出租汽车协会认为,主动交“候车费”,属于行业内部的不正当竞争,必须严格查处,肃清运营环境。 | 成都市出租汽车协会对这一动向很快做出反应,他们认为,这是行业内部的不正当竞争,必须严格查处,肃清运营环境。
成都市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李宇说:“成都出租行业从业人员2万多人,只有几十个或几百个交了钱的才能参与娱乐场所乘客的运载。在市场准入层面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乘客是公共资源,作为同是从事客运运载的从业人员,大家享有同等载客的权利。交钱者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损害了整个行业的整体利益,也扰乱了出租车行业正常的运营秩序。”
“所以我们觉得的话,这个事必须要制止。”李宇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晰,“我们就是要让这些希望通过交钱获得垄断利益的行业从业人员,付出远比他的获利更巨大的代价。现在我们的行规出来以后,少数交钱的人不高兴,但更多的驾驶员普遍高兴了,因为他们可以在一个公平的秩序下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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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出租车协会规定:对举报娱乐场所人员收取“候车费”的,经查实后协会奖励500元。对继续主动交费的驾驶员,一经查实,立即对其通报批评,并责成公司终止合同,同时按照行规行约取消其进入行业资格4年。 | 争议声音没有停止
尽管查处交缴“候车费”只是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一个很小的内容,但它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郭丹,中国政治学会理事、四川省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他认为,“候车费”作为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新事物,它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处罚司机很没有道理,这就是个交易,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交易非常正常,只要双方出于自愿,是一种合作行为,为什么不准人家交易呢。”
郭丹说:“这其实就是一场利益的博弈。出租司机交钱,为了获得优先载客的机会;保安收钱,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业主默许,可以减少自己在保安方面的人工,补贴在交通方面的投资;出租车协会禁止,是希望杜绝少数出租车司机垄断客源的局面,获取更公平的客运秩序。从经济的角度来讲,博弈并没有错,交钱就是博弈的结果之一。”
郭丹认为,娱乐场所有稳定的乘客数量,可以视作其拥有的稀缺资源,出租车使用了它的资源,按照等量交换的原则,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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