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干预政府招投标工作,违法变更中标单位,攀枝花市原建委主任李锦樑、副主任彭宗才、建管处处长黄远林等人被判刑。在昨(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省监察厅新闻发言人吴光镭通报了此案查处情况。
据介绍,城市景观园林——竹湖园改造工程财政投资2000万元,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建委旧城改造办公室。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2001年9月19日,广州穗芳花卉发展公司(下称“广州公司”)、成都武侯祠古建园艺开发中心(下称“成都公司”)、攀枝花市园林建设公司(下称“园建公司”)参加了第二标段的投标,其报价分别为1045.5万元、661.3万元、564.6万元。经评定,成都公司为中标人。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却以成都公司只能做古园林建筑、广州公司适宜做现代园林为由,授意市建委更换中标单位。时任攀枝花市建委主任的李锦樑、副主任彭宗才、建管处处长黄远林等人不顾法律规定,将中标单位变更为广州公司,擅自确定中标金额为1280万元(含300余万元未经招标直接发包给广州公司的园艺工程)。
调查还发现,广州公司的投标报价为1045.5万元,而合同金额为1280万元,结算金额为1543万元。至2003年9月23日,已支付工程款1312万元,存在虚增工程量骗取工程款的嫌疑。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造价进行评审,广州公司审减408.15万元。
目前,此案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已经受到严肃查处:攀枝花市建委原主任、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李锦樑收受贿赂2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市建设局局长彭宗才收受贿赂20.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市建设局副局长黄远林收受贿赂10.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市建设局总建筑师戴福建收受贿赂4.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原建设局副局长、仁和区政府副区长孟心欣收受贿赂2.5万元,被免予刑事处分。据悉,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办理过程中,对其他责任人正另案调查。 (完)(记者陈婷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