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者撤诉、“的哥”免罚 事件引发更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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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烟会严重污染出租车内空气质量。 | 记者采访了解到,就在出租车“拒烟”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之时,当事乘客却主动到成都市出管处撤了诉。有关部门研究决定,鉴于投诉者已撤诉,此案不予立案处理,卓石也没有受到处罚。目前,成都市出管处已将“出租车上不能抽烟”作为修改《成都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章的建议,提交到成都市市政公用局和成都市人大。至此,出租车“拒烟”事件尘埃落实。然而,这一事件引发的讨论和思考远没有结束。
谢朝建(成都市出管处处长):这起投诉,客观上对成都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出租车驾驶员卓石也是一名普遍市民,他有这样的(禁烟)意识难能可贵。但是,通过这起投诉,也反映出我们行业的服务技巧和服务语言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此案的投诉与撤诉折射出,社会在进步、全民素质在提高,充分体现成都市民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表现出的“和谐包容、务实创新、诚信文明”的城市精神,也体现了乘客(市民)对出租车行业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的一种理解和支持。
胡光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对出租车“拒烟”事件展开讨论很有意义,即当个人行为选择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出,该如何解决?我认为,每一个公民在规范自己的行为时,都应以社会公德为标准。我们生活在公共社会中,应当提倡“慎始”:在个人行为开始的时候,就要考虑是否会给他人带来不便和增加负担,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个人选择不能影响公共利益。
在法律法规不完备的情况下,道德约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例如,吸烟是一种个人选择的生活习惯,过去在公共场所也可以吸烟,为什么现在很多公共场所大家都自觉不吸烟了呢“这并非都是法律、法规强制的结果,社会公德的约束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它体现了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道理是相通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