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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刘大江 ·
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方式。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但打官司所需的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绝大多数的学生选择了放弃,“打落牙齿和血吞”。
一位地方劳动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对象,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的范畴迫在眉睫。否则,在依法行政的今天,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维权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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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各种讲座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这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大学生打工维权要有良好的制度保障。(资料图片) | 女研究生打工受骗 劳动监察部门爱莫能助
来自四川东北山区贫困农民家庭的四川某高校中文系研究生冯小霞,春节后通过中介机构来到位于成都市清江东路瑞光大厦的环网公司做礼仪兼职。上班第一天,冯小霞意识到自己掉进了“招工陷阱”,要求退还保证金等费用,遭拒绝。冯小霞欲哭无泪:350元保证金是借来的,相当于她近两个月的生活费。转而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很同情,但爱莫能助。
冯小霞(四川某高校中文系研究生):和很多同学一样,我通过中介机构联系了环网公司做礼仪兼职。还没上班,公司就叫我交了350元“保证金”和“申请费”。我也知道这些钱是不该交的,但公司承诺每小时60元的高薪令我砰然心动。为了保险起见,我还专门看了他们的工商执照和公司经理李豹的身份证,一切属实后,第二天就向同学借钱交了这笔费用。当天下午,李豹安排我去做化妆品的市场调查,称“这是培训”,交回合格的调查表后开始正式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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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校实行收费制改革后,目前大学生打工兼职成为减轻高昂学费为其家庭带来的沉重负担的一种方式。(资料图片) | 第三天,李豹看我交回的调查表,称其中一个电话号码少了位数字,他要我马上交200元罚款,不然就不安排上班,兼职期满后罚款不会退。我怀疑自己遇上了“招工骗子”,最好早点抽身退出,于是要求退还保证金等费用。李豹当时就同意了,但要我必须交回《兼职协议》并写好辞职申请。收好《兼职协议》和《辞职申请》后,李豹突然变脸,发起了脾气,丢下一句“我不给你退钱又咋样呢?现在你没有任何依据能证明我收过钱”之后扬长而去。
现在环网公司经理李豹突然“人间蒸发”,去了几次,公司办公室的人员都说他不在。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很同情我,当即打了个电话给环网公司,没找到经理李豹。后来,我再找劳动监察大队,得到的答复是:在校大学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因此我们无权受理你的投诉。
记者多次和环网公司经理李豹联系,但通了一次电话后,就再也找不到他了。
聂发明(成都市某区劳动监察大队长):我们接到冯小霞的投诉,对她很同情,虽然打了电话给环网公司过问此事,但毕竟“名不正言不顺”。在校大学生不属于我们劳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我们很难办。要想解决问题,冯小霞只能向法院起诉。但打官司费用很高,估计她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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