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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维权成本:大学生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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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大学生遭遇“打工陷阱”,很多时候是吃哑巴亏。现行《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他们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资料图片) | 记者采访了一些高校学生、老师和法律专家,了解到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症结在于现行《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他们认为,大学生群体在贫困生比例高达15%至20%的情况下,维权成本居然高出普通人一大截,实在不可思议。
周江(电子科技大学大二学生):我们很多同学平时都在外面兼职,我是贫困生,也不例外。做兼职时也曾受骗上当,去年和2个同学在一家快餐店打工,老板对我们很苛刻,动不动就罚款。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结果只领到50元钱,其余400元被老板以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扣掉了。我们很气愤,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结果被告知:这里不接受在校学生的投诉。打官司嘛,我们打不起,只好忍气吞声,吃哑巴亏。其他很多同学都有类似的遭遇。
李兴聪(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处副处长):现在在校大学生做兼职的较多。有的通过学校介绍,这种情况学生的权益基本上有保障。但大多数的还是通过社会上的中介机构找兼职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或者合法权益被侵害,其中只有个别同学报案,绝大多数都放弃了。因为一方面金额不是很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学生不可能走法律诉讼的路,那样的话,成本就太高了,学生承受不起。
莫小雨(四川大学法学院老师、法学博士):《劳动法》未调整大学生的最主要原因在于,这部法律制订于10年前,目前看来已不太适应现实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立法时,我国国有企业基本处于“一统天下”的格局,能吸引大量劳动者的私营企业为数甚少。随着市场化步伐的加快,私营企业飞速发展,不再由国家“供养”的大学生才加入了“兼职就业”的队伍。更重要的是,在高校实行收费制改革后,目前大学生打工兼职成为减轻高昂学费为其家庭带来的沉重负担的一种方式。
目前相关法律的滞后之处在于: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打工权益,其成本之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一般情况下,大学生所要争取的不过几百上千元钱,但诉讼成本可能高达好几千元,并且还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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