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服刑期间,一名缓刑犯竟身涉三宗罪: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检察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警方发出口头建议,要求立即收监执行缓刑犯。昨日,记者从郫县检察院获悉,在当地公、检、法三家的配合下,这名缓刑犯已被撤销缓刑,并被判有期徒刑8年。
据检察官介绍,今年34岁的赵某在3年前因犯包庇罪曾被成都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缓刑服刑期间,赵某于2003年5月,因为一起纠纷,将张某打伤。两个多月后,赵又以“陈某背地里说自己坏话”为由,伙同他人将陈某的大腿砍伤。去年4月,郫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对监外罪犯执行情况大检查时发现,赵某不但涉及上述两起案件,还涉嫌非法持枪。检察官很快将此事以口头建议、书面检查建议的形式,建议郫县警方依法报请法院撤销赵某的缓刑,收监执行,并依法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去年7月,郫县警方以赵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刑拘。8月,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赵某。今年3月,法院以赵某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完)(曹桂清 徐旭 记者 邓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