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动于店主的诚恳,七旬老人同意庭外和解了之
60年前,20岁的女大学生李元春是出名的美女,一家私人相馆偷拍其丽影,悬挂在橱窗之中,害得她不得不登门索回。60年后,那张曾惊艳一方的美人丽照又起风云———作为老成都美丽风景的代表图片出现在一家烤鸭店的墙上,已年过七旬的李元春以侵权为由将该店告上法庭,昨日,因感动于店主的诚恳,李婆婆以庭外和解了之。
60年前靓丽女大学生备受追捧
昨日下午,法庭调解了结此事后,记者与李元春婆婆在府南河畔见了面。今年78岁的李婆婆穿着黑色的长裙、米色的风衣,眉目之间自有一番韵味。提及陈年往事,她拿出了一本厚厚的相册,其中每一张照片都足以令人惊叹。李元春说,上世纪40年代,20岁的她就读于当时的华西协和大学(今日川大华西医学院的前身)理学院家政系,当时能进大学念书的都是贵族子弟,而她也正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千金大小姐。在种种得天独厚的条件下,她宛若公主。
1948年,正读大二的她以一名田径运动员的身份代表四川赴上海参加运动会。她青春、活力四射的身姿“谋杀”了很多底片。当时的《大公报》等报纸纷纷登载她的丽影,一些私人相馆更是争先捕捉她的身影放大再放大……
然而,李元春始终不习惯这种明星的感觉。不久,她发现一张记录她甩铅球的照片被某相馆放置于橱窗中,坚持要将其索回,并不惜与店主大吵了一架。
60年后烤鸭店用其靓照成被告
后来,纪念性刊物《华西坝》找到李元春希望能提供一些老照片用做插图时,她贡献出了那张惹过风波的经典之作。然而,去年春节期间,李元春的朋友在位于福兴街的某烤鸭店里就餐时发现:墙壁上赫然挂着李元春的那张经典之作,且明显是从《华西坝》上直接取用的。经核实后,李元春生气了:“这是我的私人照片,《华西坝》登载是经过我允许的。可是烤鸭店凭什么用呢?”
最初,李元春找到店方要求其取下照片,但却被店方一口回绝。李婆婆一气之下将店方告上法庭,并提出了2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3月30日,该店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昨日下午3点过,在再一次协商之后,烤鸭店老板终于取得了李婆婆的原谅。双方达成共识,于庭外和解。李婆婆表示,将从法院撤诉。
李婆婆:用可以,但要经我同意
在烤鸭店原本挂有李元春旧照的走廊上,记者还看到了多幅摘自《华西坝》的老照片和一张内容为“照片为宣扬老成都文化,非商业目的”的告示。对此,律师李蓉表示,该告示为单方面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应,所以烤鸭店的侵权仍是事实。最后,李元春表示,如果烤鸭店确实喜欢,她可以提供照片给他们,但前提是“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刊用”。
(完)记者李玮君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