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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腐败"催生"长假报告单"
"5月1日至5日,本人及配偶、子女自费前往九寨沟旅游;6日、7日在家休息"、"本人无参加由公费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无收受礼金、礼券、礼卡及贵重物品等……" 5月10日,记者在浙江省绍兴县纪委党风廉政室看到,全县2005年的"五一长假报告单"已经开始上交,厚厚的一叠报告单全部由该县的52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亲笔填写,记载了他们在长假期间的一五一十。据悉,从2004年"五一"长假开始,绍兴县在全国率先创立并实施此项制度。
这项制度规定,今后每年的"五一"、"十一"、"春节"三个长假过后的一周内,凡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都要如实填写一份"长假报告单",分别同时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本人在长假期间活动的真实情况。记者在绍兴县纪委看到了这份由纪委和组织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五一"、"十一"、"春节"长假期间活动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通知规定,凡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在节后的报告中要如实汇报以下七项内容:本人及配偶、子女外出旅游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参加营业性场所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情况;本人应邀参加各种庆典活动情况;本人参与操办的子女结婚典礼的办理情况;本人及配偶接受礼金、礼券、礼卡及贵重物品情况;本人到下属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借用车辆情况;本人认为的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要活动情况。问及建立此项制度的初衷,绍兴县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李立新对记者说,绍兴县在全国百强县(市)中一直名列前十强,经济发达,个体私营企业十分活跃。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节假日公款旅游和受私企老板邀请"出国考察"的情况时常发生。
2003年,绍兴县某部门主要领导在长假期间接受私营企业老板邀请出境旅游,结果在境外违法。这件事情对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触动很大,由此引发"长假报告单制度"的出台。广安市纪委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长假报告单的模本,这份长假报告单设计为表格样式,报告人需填写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填报内容分为七项,与绍兴县的长假报告制度内容基本相同。据广安市纪委常委黎均平介绍,填报人必须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长假过后一周内将表格上交到市县纪委和组织部。纪委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领导干部在节假日的廉洁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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