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木里录属盐源县九所土司之一,清朝雍正七年(1729),受封安扶司,同治七年(1868)加封官尉司,这种世袭土司制,始于明朝万历初年,沿袭到解放初期。
解放前,木里地区的社会制度,还处于封建农奴制阶段,封建农奴主阶级是这个社会的统治阶级。“政教合一”是木里封建统治的基本特点。在木里由八尔贵族世袭土司职位的统治制度,与喇嘛教(藏传佛教格鲁派)有着极为密切的依付关系,土司衔门中,自大喇嘛(土司)以下的大小官员,除“把总”、“师爷”二职不是僧人之外,一律由出家为僧的喇嘛担任。
因此,喇嘛教对土司制度起着巩固作用,而土司统治又加强了宗教统治。
木里土司像。洛克摄于20世纪20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