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倚杖听潮
《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少年时我就在《世界文学》上的读过片段,心窃慕之,总想读读全书。
后来,在我参加工作之后,买到了一本《百年孤独》。(不幸还是盗版的)我就日夜品读,希望读出此书的真味。一开始,我确实没有失望。而我最欣赏的是老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其妻子乌苏拉带领众人越过原始蛮荒之地,开创马贡多的一段。后来,老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在吉卜赛人墨基阿德斯的感召下发疯般的研究发明的一段我也颇为喜欢。但是,在布恩地亚家族往后发展的时候,我却品不出以前的充满神秘色彩的浓厚的人文的滋味,渐渐的只看到错杂的家族支系,离奇夸张的传奇故事,不管马尔克斯写的多么卖力,我却感到当真是一代不如一代,滋味越来越淡。而且,尤其是,充满了喧嚣。我说的喧嚣,是说它的纷乱芜杂。叙述夸张冗长,人物一个个蠢蠢欲动。我读之,常有一种厌倦。
这是我心里《百年孤独》的高大形象吗?
不知为何,也许是我这个中国人不太能接受美洲式的喧嚣。我比较喜欢更单纯和有秩序的东西。(我并不排斥史诗)比之马尔克斯,我更喜欢同是作为现代派作家的海明威。《战争与和平》也是一部史诗,但至少更贴近人生,更体现人文精神,结构上也明晰严整,读之我自觉比《百年孤独》受用。
我依然认为《百年孤独》确是经典,不过是喧嚣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