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成都2005年有38026对恋人登记结婚,与此同时,10947对夫妇协议离婚(不包括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数量),与2004年的离婚率基本一致,而相比2003年同期离婚率却增长了30%。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宋正祥称,离婚率的上升和新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使离婚更便利不无关系。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文献良则认为,社会变迁导致的家庭聚合力减弱是离婚率持续上升的根本原因。
成都现状:
结、离婚人数比例3:1
成都市民政局统计数字显示,2004年,成都有81435对恋人登记结婚,24500对夫妇协议离婚(不包括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数量),相比2003年13525对办理离婚手续的人数,成都的离婚人数增幅接近30%。数据表明,2003年,成都每有6对夫妇结婚,就有1对夫妇离婚,而从2004年至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3对夫妇结婚即有1对离婚。
专家解读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宋正祥:这与实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有很大关系。从2003年10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实施,办理离婚手续不再需要单位开具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天即可办理离婚手续,只需支付10元工本费,从某种程度来说,是减少了过去离婚的烦琐手续。
省社科院研究员文献良:离婚率的上升不仅与新婚姻条例相关,2003年时,很多夫妻事先了解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所带来的便利后,纷纷推迟了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但最根本还在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
全省现状:
结、离婚人数比例5:1
据统计,从1978年至2003年,中国社会的离婚率上升了3.2倍。与成都离婚率上升相同,据2004年四川省民政统计年报资料显示,全省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人数为442904对,办理离婚人数为90854对(不含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数据),从结婚人数与离婚人数的比例分析,四川省的离婚人数已占结婚人数的20.51%。
专家解读文献良:据所掌握的数据,性格不合已成为成都夫妇分道扬镳的最主要原因,而婚外恋则紧跟其后,占到30%左右。而在性格不合原因的背后,是成都人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生活在封闭单一的社会中,多元的生活方式和互动模式、多元的价值取向和社会流动都大大降低了社会和家庭的聚合力。聚合力的降低加大了离婚的风险。
除此以外,孩子无疑是影响离婚的重要因素。在离婚人群中,40%的离婚夫妇没有孩子,孩子越多,离婚率就越低。孩子越少或者没有孩子,离婚率就会不断上升。
专家建议:
从高中开始婚姻教育
鉴于不断增长的离婚率,文献良表示,民政部门应该考虑通过在学校举办离婚教育等正确宣传婚姻的自由性,教育民众慎重对待婚姻,了解婚姻的自由是在法律和道德范围内的自由。
文献良认为,“等到夫妇要离婚的时候,再来进行宣传教育为时已晚。”
他建议应该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将婚姻家庭的教育纳入高中和大学的教学体系,“教育的重要性在于使人们在22岁结婚法定年龄之前就比较理性地对待婚姻。比如学历高、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群,他们大多早婚少,较多了解两性择偶和相处的知识,婚姻遇到矛盾时,处理问题更加理性。”
(完)记者侯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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