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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一名身穿成都市看守所衣服的男子坐到了金牛区法院的原告席上。该男子名叫杨光,今年6月刚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正在服刑的他向法院提出诉讼,要和第一个老婆离婚。
●昨日,杨光5岁的病儿(智力比平常孩子较低)小强也到了庭审现场,一直嚷着“我想爸爸回家”。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审理,小强的愿望落空了——法院判决其父母离婚。
丈夫重婚获刑
昨日上午10时30分,杨光被崇州市法院法官从成都市看守所提出,来到了就近的金牛区法院。今年31岁的崇州人李艳牵着儿子赶到了庭审现场。李艳说,她与杨光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但就在我坐月子期间,他就开始出去晃,而且居然与一名唐姓按摩小姐好上了。”
2003年1月23日,杨光和唐在仪陇县唐的老家结了婚。李艳当时听说他们要结婚,连忙赶到仪陇,正遇上他们在大摆婚宴,“他们还在电视台点歌打广告庆祝!”2004年8月,李艳向法院提起自诉,控告丈夫的重婚罪行。2005年6月,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审判,以重婚罪判处杨光有期徒刑六个月。
服刑仍要离婚
在被判刑之前,杨光就曾于2002年9月向崇州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李艳向法院表示,丈夫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才出此下策。这一次的离婚官司,经法院审理,认为杨李二人之间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2004年5月,杨光又一次向崇州法院起诉离婚。由于李艳随即以重婚罪起诉杨光,法院在杨光被判刑后,又一次对二人的婚姻官司进行审理。
“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在共同生活中,双方多次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以致抓扯。”杨光在起诉书中称,李艳的个性极强,稍有不顺意便无故滋事生非,致使夫妻感情每况愈下。现在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他非常希望尽早从这种痛苦的婚姻中解脱。杨光请求法院判决他与李艳离婚,儿子随他生活,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儿子愿望落空
由于小强患小儿多动症和双疝气,外婆说孩子的智商比正常人差点。在开庭前,当记者问小强想不想爸爸时,他一个劲地嚷着:“我喜欢爸爸,喜欢妈妈,我想爸爸回家。”说完朝记者依偎过来,紧紧地抱了抱记者。小强的姑姑说,孩子从小缺少父爱,大人就经常用拥抱的方法来让孩子感觉温暖。他的这个动作,是向记者传达他的爱心。
由于杨光很少看望小强,小强几乎认不出爸爸。昨日,当记者要他告诉记者哪个是爸爸,孩子茫然的神情让在场的每一个人心酸。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判决杨光、李艳离婚,小强跟随杨光生活,李艳每个月支付孩子200元费用至成年,杨光支付李艳1.2万元的精神赔偿费和医药费;杨光服刑期间,李艳暂为代养孩子。(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完 记者/周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