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清晨,在我市一家汽车旅馆,4个房间的12个人被偷得只剩下了6毛钱。
前日,东北的聂先生一行3人从长春一汽运送小轿车来蓉,住在新驷马桥停车场旅馆B区3楼317房。早上7时许,聂先生等发现房门大敞,房里衣物和包裹不翼而飞。几分钟后,327房、325房和338房相继惊呼:“我们被偷了!”4间房12个人总共丢了近两万元现金和两部总价值近万元的手机。聂先生说,盗贼还对赃物作了分类,手机和现金带走,衣服留在包内。4个房间的人中,只有聂先生包里还剩6角钱。
青龙警署刑警发现小偷是直接打开房门行窃的。失窃者怀疑:是旅馆“内贼”作案。该旅馆保安经理赵某坦承,晚上ABC三个区只有一个保安巡逻。他表示,旅馆将为被盗房客免去余下住宿费,但不会赔偿失窃财物。
对此,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律师石长沙表示,首先,手机和随身现钞应该不属于“贵重物品”范畴,在旅馆内被盗,旅馆方理当负有一定责任。(完
见习记者/薛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