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目前市场上九成以上的三角警告牌不符合国家标准。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事故民警指出大部分成都市民还不习惯使用警示标志。而记者对一些有车的市民进行调查时,发现他们中绝大部分都没有配备交通警示标志,一旦需要时,只是打开车尾的应急警示灯。事故民警指出,三角警告牌是国际通用的,而车尾的警示灯没有三角警告牌的提示内容明确;警示灯的灯光的穿透力和视觉范围也比不上三角警告牌。
事故民警特别提醒驾驶员:在一般公路上机动车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警示灯,将车停靠在路边,并在来车的方向设立警示标志。设立警示标志的距离:在视线、路况良好的一般公路上,限速4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应设在40~55米处,限速60公里/小时的路段应设在50~80米处,限速80公里/小时的路段应设在70~110米处,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边或者路外安全地带。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发生故障时,也应开启警示灯,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故障车来车前方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边或者应急车道内。(完)(记者 刘萍 魏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