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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小偷也有人权,市民不能以暴制暴否则将担相应责任
前面铁门封锁道路,后面群众紧追不舍,面对此种处境,慌不择路的小偷不顾危险往高高的铁门攀爬,他爬离地面1米左右时,头部挨了一记铁棒,鲜血飞溅,摔倒在地……昨日下午发生的这一幕,让东光小区的居民们心有余悸。
昨日下午6时,记者赶到了位于东怡路的锦东苑居民小区。保安将记者带到被铁锁锁牢了的小区后院门,铁门上,水泥地上到处是喷溅状的血迹。保安说:“这是小偷遭打后留下的,打人者是附近厂里的人,小偷是被撵到这里的。”
据目击者称,挨打的小偷身高1.6米左右,皮肤黑黑的。事情发生在昨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当时这名小偷和同伴在沙河边的一家厂里行窃,两男一女3名工人发现后,开始追小偷。小偷跑进锦东苑,没想到前面的路已经被封死。因为一路吆喝,大约有二三十人加入了追小偷的队伍。面对高高的铁门,和铁门上锋利无比的钢锥,小偷急急忙忙往上爬,但随后被紧追而至的一名男子一铁棒击中后脑,啪地摔倒在地,鲜血不断从头部涌出。小偷伤得不轻,有围观者和小区居民开始拨打120、110电话求助,另一名工厂员工却怒气未消,对“仍然嘴犟”的小偷又是一阵抽打。随后,保安和辖区治保巡逻队员阻止了人们对小偷的继续殴打行为。有目击者称,整个施暴过程大约持续了10分钟。
随后,东光派出所民警将满身鲜血、伤势危重的小偷送到了医院。民警表示,救治伤者的同时,案件调查将随之展开。据急诊医生称,由于伤者头部受到重棒击伤,他们对其简单处理后,将其转到了其他医院。
□市民观点
小偷可恶忍不住要打
被小偷“光顾”过的人和痛恨小偷的人很多,每当有小偷被抓,人们通常都会对其施加暴力,小到搜身、辱骂当街示众,大到拘禁、殴打等,这些违法侵权之事时常会发生在我们身边。小偷应该受到惩处,但惩处权不在市民的手上,其实,很多市民都明白这一点。人们为什么甘冒触犯法律的风险也要殴打小偷呢?接受采访的大多数市民都表示,小偷犹如过街老鼠,令人难以忍受。所以,在抓住小偷时,很多人是“情不自禁”地就大打出手了。“不打不解恨!”有市民表示,如果不给小偷一点“教训”,恐怕偷盗行为就会越来越猖獗。为此,有市民说:“不打小偷?除非这世上没有小偷了!”
□专家说法
以暴制暴谨防成被告
就市民以暴制暴殴打小偷这一现象,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表示,从人们的感情上考虑,小偷的确可恨,但小偷也是人,他们和普通公民一样享有人权,群众可以抓小偷,但绝对没有处置小偷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应该建立法制意识,伤害他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川众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世卫律师也对这类现象表示了坚决的不赞同,他指出,任何人都不能对他人施加暴力或进行人格侮辱。如果有人将小偷打伤,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会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等相关罪名起诉。(完
记者/杨炯 见习记者/钟紫微 实习生/袁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