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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珍以及腐败
后来这个傻瓜跟T恤杉一起在食堂打饭时她可不傻,她说:“看见没有,那个老太太,孟庆珍,你要是要两份鸡丁她准给你一份半,但你要是先要一份,再要一份,她又会给你两份半。”
后来我们一直从孟庆珍手里买一个鸡丁再一个鸡丁,这样算下来,我们差不多占了一大水箱的鸡丁便宜。
学生会的人会站在食堂门口监督排队,其中一位是我同学。为此当我加号的时候众人总是敢怒不敢言,因为“官员”很威风地点了头。我总是第一个打到孟庆珍大妈的鸡丁,或者青椒肉丝,我沾沾自喜扬扬得意,有同学如斯,有佳肴美食,夫复何求。
可是不久以后我们全班就在安慰哭泣的官员同学了,因为加号的人数过多而他的腐败日益严重,他被义愤填膺的群众投诉而惨遭“罢免”。那天他在教室里仰天长叹,“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哇!”
一二九长跑和狗
T恤后来捡了一只狗,养在他们化学系的旧实验室。:
本来那间实验室是有锁的,虽然屋子废弃了,但老师们还是希望它保住晚节,不要让我们这帮谈恋爱的人给糟蹋了。可是后来我们发现T恤洗澡箱的那把小钥匙居然正好可以打开实验室的门!我们简直乐疯了。
起先,这屋子交给T恤班上几名男生用来谈恋爱。实验室安静而诡异的气氛很适合他们先讲鬼故事吓MM,再就势抱MM。后来,捡到了大狗兜,T恤就把教室给兜做了起居室。
T恤是怎么认识兜的,说来话长。那天是一二九长跑,发令枪一响,同学们像挣脱了锁链的野狗一样疯狂出街了。T恤跑在最前面,跑着跑着,忽然觉得后面有人直喘,心想坏了,第一名保不住了!回头一看,是只大狗,兜这家伙巴嗒着眼睛,色迷迷地看着我男朋友。结果,T恤永远没有甩脱兜的跟随,到了终点线,兜一个冲刺,盖过了T恤,成了一二九长跑真正的英雄。
我对T恤说:“或许那天你穿得太像火腿肠了。”
“我觉得倒是挺像圆白菜炒肉的。”T恤说这话时,正在喂兜吃圆白菜炒肉,兜对孟庆珍同志的手艺也很欣赏,总是吃得浑然忘我。
可是它有个爱好很不好,它也吃袜子。后来我们确信它患有不轻的强迫症。当我们毕业决定把它送人的时候,我含泪写下的招养启事是:“此犬有轻微强迫症,喜欢吃所有条纹图案的袜子,收养它的人,请善待宠物,自备破袜子若干……”
周sir
和T恤在一起,我还是不能抑制地喜欢周sir。
没办法,长得帅的偶像老师就是用来被喜欢被崇拜的。
周sir是团委的干事,那时候也在教中文系的美学。百分之二百的女生都在暗恋她,因为有人暗恋了两遍。
可是我不敢跟T恤说。一说他准又炸锅,他说周sir的裤线笔直是个错误,因为只有女人才会那么爱整洁;他说周sir梳低低的马尾巴是愚蠢的,因为只有欧巴桑才低低地梳马尾巴;他说周sir被众多女生暗恋是个天大的罪过,因为只有他T恤才适合被众多女生暗恋。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偷偷去听中文系的美学,虽然我们系也有一老夫子教美学。可是他这个美学一点儿不美,因为他本身的形象就完全把美学给曲解了。他讲课总是很大声,口沫横飞,前三排同学如果不撑伞,下课后就得用吹风机去吹干头发。
那时候我们逃老夫子的美学已经逃出了水平,因为老夫子最爱点名,上课时大家肯定都会齐刷刷地出现。等到课开始讲了,他进入了自我陶醉状态,坐教室最后一排的人开始从两个后门溜走,而倒数第二排的人全部转移到最后一排去,如此陆续撤离……这样的结果是,老夫子看着班里的人,觉得并没什么变化,可是课上到最后,一般只剩下前三排被他的唾沫淋湿的女生们把守阵地了。
中文系的美学却是黑鸦鸦一屋子人,要是不早点儿去占座,简直连立锥之地也没有。周sir上课总是把粉笔像烟一样拿着,讲话的声音不壮,但是一句有一句的意思,一句有一句的道理。我还做了笔记,这笔记到了那年期末被证实是多少有点作用的,因为那年老夫子忽然醋意有加地宣布:你们不都去中文系听课嘛,那我看看你们谁认真,今年的考题,我就从周老师的笔记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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