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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四川频道1月13日电(侯国红)1月7日,成都铁路公安处德阳车站派出所查获非法携带香烟旅客。民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所携带香烟暂扣并交烟草专卖局处理。
当日,正在德阳站候车室“三品”检查口执勤的德阳派出所民警郑德贵,在对一旅客所携带的行李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旅客所携带的编织袋装有香烟80条,其中红色娇子烟20条、蓝色娇子25条、软阳光娇子25条、天下秀10条,价值约八千元。该旅客赵某,经检查无《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德阳所民警根据烟草专卖专管的规定,连人带物移交德阳市烟草专卖局处理。
按国家《异地携带卷烟限量的通知》规定,公民个人无《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的,携带国产香烟的上限为10条;携带外烟的上限为5条;同时携带国产香烟、外烟的总量不得超过10条。否则,将被处以超量携带香烟价值20%的罚款,并没收所携带香烟。由此,铁路警方提醒旅客,不得超量携带香烟,否则,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