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醒
尽早提防企业违约
合同对单方面有利的企业
三方协议并不能制止企业的这种行为,最重要的是劳动合同,前者只是是否录用意向的保证,而后者则关系到参加工作后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如果条款中只规定了求职方违约的处罚措施,而企业违约则以合同或协议条款中未规定相关处罚措施来逃避责任。
只让实习不签合同的企业
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有大量招收实习生的习惯,有时候也会打着校园招聘的幌子“招聘”学生。他们一般会故意推迟签订合同,这种情况求职者应当有意识催促,如果发现企业没有诚意则应当迅速退出。
培训要收费的企业
一些企业在招聘毕业生时收取报名费,“决定录用”以后向学生收取风险抵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这些都是不合理的收费,毕业生求职的时候应该拒绝。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谭德波
本版图片/资料图片
[1] [2] [3] [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