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空壳”公司,在两年之间,利用重复承包的方式,收取了9家公司及个人共计175.8万元。近日,成都中院开庭审理了该公司负责人邹辉建涉嫌合同诈骗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初,香港一财务公司法人代表彭某委托邹辉建在成都成立宏高(四川)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8月,邹辉建从外贸厅获得批文,准备在成都崇州开发无尘纸项目,并利用批文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及165亩土地使用权。
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宏高公司在1500万美元注册资金一直未到位的情况下,以招投标的方式,先后与9家承建公司或个人重复签订合同,并以借条或定金名义收取现金共175.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邹辉建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由于案情复杂,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完) (王鑫程兴宏记者李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