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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部讲述美国梦破灭的长篇小说。主人公舒嘉雯和男友阿瑞在德克萨斯创办的餐馆红红火火,但意想不到的灾祸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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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未央

www.sc.xinhuanet.com   2006-04-17 14:39:11
 

 
   
 

    一个在府南河边长大的叫陈玲的绝色女子爱上了一个豪门阔少李凌琛。陈玲为了一单60万的生意给李凌琛的三爸李旭然安排了一个绝色女子杜红霞做情人。李凌琛有自己的同居女友,李旭然不可能离婚。两个女人都爱得辛苦,历尽千辛万苦,最后杜红霞吸毒过量而死,陈玲为救李凌琛,枪击而死。
    从行文的笔调上搜寻,你或许又能联想到《在路上》、《麦田守望者》,也许那玩世不恭的调侃还貌似亨利·米勒。可这都不重要,关键是作者勘探到的人生经验完全是自己的矿藏。

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 作者:惊鸿

 
 《常乐未央》 第一部分
 

    那天,我们几个朋友在一个叫嘉里莱的酒吧喝酒,应该是四个人,两男两女,两男都爱着两女,两女也爱着两男,但他们只能被称为搅家或是隐家。成都话的搅家是指两人有情侣关系;隐家是我发明的,隐家虽然爱着对方,但知道对方不能与自己在一起,便将爱隐藏在心中,不能有任何实质性的发展。对面坐着的那个男的和他的搅家很配,男的够帅,女的够靓。两人很亲密的偎着,我和我的隐家坐在他们对面。男的很自豪地对我说,你是靠写字为生的,我女朋友也爱写些句子,她曾送给我四个字——“常乐未央”,人家都说我女朋友不简单。


 《常乐未央》 第二部分
 

    但哭过之后,我还是忍不住给李凌琛打电话,我的爱已然入骨,这个傻瓜却不知道。他总是搂着我说我是自由的,可以随时去找爱人,一边讲他是怎样疼他的老婆,他的老婆曾经在吃饭时卡了根鱼刺,这种小事情,他心疼得立马开车把老婆送到了川医。他总是忘情地讲着,全然没有顾及身边这个漂亮的女人,这个优秀的女人,也是他的女人,对他也那样专一那样好的女人,渴望他爱的女人。听他讲这些,我总是忍不住偷偷地落泪,我总是在心里使劲骂道:“我靠!李凌琛,既然你那么爱你老婆,还要来找我干吗,干吗要欺负我!”


 《常乐未央》 第三部分
 

    看着那张照片,我想起了那个想脱胎为爱彤的酒吧女,想到了美高美吊带装上那个闪亮的回形针。虽然与这个女人认识才几个月的时间,但我从与她寸步不离的七天魔鬼训练可以感觉到,杜红霞想化身为爱彤的决心。我想起了刚做完假处女膜的杜红霞,她一脸的娇涩,仿佛自己已经与过去彻底告别。新闻里还说,杜红霞还是一个痴情女,还在布满针眼的手臂上刻着“爱彤&旭然”这些复杂的字,这些是用钢笔硬刺上去的,歪歪扭扭,很粗糙。


 《常乐未央》 第四部分
 

    李凌琛低着头,轻声地唤着那个叫陈玲的女人,我看见,那个女人似乎在用平生的力气缓缓地醒过来,那是怎样的一双大眼睛啊,满目含情,纵然在生命之火即将熄灭的最后时刻依然那样满目含情,风情万种,没有多年的功力,是无法达到那个级别的。我似乎明白了,我的李凌琛事实是爱我的,只是,只是,遇到了这个叫陈玲的女人,这个连女人也无法拒绝的女人,他才偷偷地背叛了我。我想发火,但看到那个女人如花的生命为了李凌琛而凋谢,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只得咬着唇,看着李凌琛轻轻地吻着陈玲,我的眼眶有湿湿的东西在滚落。


 《常乐未央》 第五部分
 

    今天,我再次发着嗲,我们昨晚做了一夜的爱,好久没有那样爽过了,我其实很懂床上功夫,我的床上功夫是用来拴紧李凌琛的,做爱还不简单,上网一搜,就知道该怎样让男人爽个够了。我们一直睡到中午,我像个小可爱,悄悄起床,把牛奶鸡蛋端到床前,然后再喂到累坏了的李凌琛嘴里。我要做个纯情的小女生,把这个男人和自己的前程捏在手里。


 

 
来源:新浪读书   编辑: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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