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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说,10名博士后挂职丰台区政府这起引发争议的事件本身并不复杂。正如北京大学沈明明所言,博士后就是国家培养的研究型人才,而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只需要最基本的高等学历教育即可;管理工作需要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博士后已经错过了在政府部门积累实践经验的最佳时期,在政府任职,无论对国家还是对博士后本人都是一种浪费。
这样一种常识,管理部门和博士后们应该很清楚。但他们仍然认为这是一种双赢的结果,显然对当事者来说,就他们所面临的环境和要达到的目标而言,这是合乎理性的。这就涉及某些更深层次的问题了。
从地方政府来说,在实际工作中涉及理论研究问题,需要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能力的人才。本来,这可以通过体制内部的研究机构或者大学、科学研究机构来完成,管理决策者再在不同研究者、不同角度的研究成果之间综合考虑,作出决策。但长期以来,我们的研究机构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一些体制内部的研究机构只是简单地将领导的意志和想法用理论包装了事,缺乏研究的创新能力;而一些体制外的研究机构,则热衷于炮制适合填写表格的学术论文,缺乏解决现实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所以,地方政府真想借重研究人员时,往往感到靠不住,只好在管理体制内部培养和发展研究能力。可这样一来,研究者和管理者相对独立的界限被打破,既会影响研究的客观性,又会影响领导决策的独立性和综合性。这还只是在比较理想情况下的问题,在实际情况中并不能排除地方政府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制造改革政绩、制造科学决策形象的可能性。地方政府的这种做法,反映了政府部门相关决策体制、研究机构与决策管理部门相互关系的深层问题。
从博士后来说,大多数人做博士后研究的目的,应是为了在科学研究上有所建树,如果真想在管理实践上有所发展,当初就该在管理一线上工作。按照国家的人才培养政策,绝大部分博士后出站后该到科研院所或高校从事研究工作,但是,博士后刘铭说得很实在:“比较好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基本上是满员状态的,一般或者较差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又不太愿意去。”在今天,熬到博士后,人人都付出了许多,博士后希望得到优厚的待遇,是合情合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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