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名叫芦哲峰的作者在博客网(http://column.bokee.com/151327.html)和和新浪网的新浪论坛(http://forum.zatan.bbs.sina.com.cn/cgi-bin/viewone.cgi?gid=115&fid =6578&itemid=74452)上发布《新华社记者剽窃了我的文章》,称新华社记者殷谦剽窃了他的《用超级女声拯救中国足球》,误导网民,对新华社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殷谦是否剽窃姑且不论,我们先来看看新华社有没有这个“记者”。
我的同事通过新华社人事局核查:总社、分社都没有名叫“殷谦”的记者。针对殷谦在网上发布的自己“2001年9月任新华社《经济参考报》产业经济特刊部副主编”一事,本人向《经济参考报》6位部门领导、编辑、办公室人员求证,均称对此人没有任何印象,同时称也没有听说过“产业经济特刊部”这个部门。一位部门领导告诉我,以前该报也招聘过一些人,如果以前该报真有过这个人,也早已解聘。
芦哲峰说殷谦是“新华社记者”,加上“剽窃”两个字,真的很扯人眼球——可现在看来,让人怀疑是不是有点哗众取宠、谣言惑众的味道。
还有,想出名,似乎也不应该抓住根稻草当桨划——况且这根本不是你本应拿住的那根稻草吧?!
新华社是国家通讯社,新华社记者最注重的是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我建议,这位芦哲峰作者也应该先弄明白事实真相,乱开黄腔愚弄广大网民是不好的。
这篇文章已经对新华社的声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本人建议新华社应该对此进行追究,芦哲峰也应该立即就此赔礼道歉,并通过相关途径为新华社挽回名誉损失。
另外,芦哲峰自称《用超级女声拯救中国足球》发表于2006年6月12日,本人意外在网上查到一篇一篇《谁来拯救中国足球》,发表于2005年8月24日的南方网;还有一篇《中超应该向超女学什么》,作者郭利君、王亮、于博,发表于2005年8月30日(来源于竞报);另一篇《面对超女,中国足球也搞个“超足”吧!不然咋进世界杯??》,发表于2006年6月7日。这几篇文章不仅时间比芦哲峰的早,题目和立意也类似——不知道题目或立意类似是不是也叫“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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