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各环节业务办理人员的时限观念,缩短业务办理时限,近日,农行绵阳分行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和《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的具体规定,制定了《绵阳分行信用业务操作时限制度》。
该制度详细规定了法人客户类的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个人客户经营类和消费类贷款的受理、调查和审查时限,以及贷审委办公室收到信贷管理部提交的审查材料后,对贷款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或向上级行转报的工作时限。《制度》同时规定每笔信贷业务,从第一人、第一次受理,到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信贷从业人员均需填写《信用业务服务时限跟踪登记卡》,卡片上详细记载客户申请、受理、调查、法律审查、信贷审查、审议、审批、报备和批复各环节的受理时间、办理情况、移送时间,此卡随信贷业务档案传递、保管,以备事后核实和追究延时责任。
作为实行《制度》后的第一个客户,万和公司在申请贷款15天以后,所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即划入了该公司帐户,公司负责人高兴地说:限时办理透明度增强,我们企业可以更好地统筹安排流动资金了,谢谢农行。(涉及客户隐私,文中万和公司为化名)(完)(熊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