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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教师历来承担着充当道德楷模和传授道德的责任。然而,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教师或出于自己的教育行为“失效”,或因为与社会价值观相抵触,不断遇到道德上的冲突。这些道德冲突往往使教师陷入无所适从的困境。本期选取一封教师来信,并从几个带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入手,对这一现象加以剖析,并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以期对此问题有一个更为明晰的认识。
案例一 诚信与利益之争
某校广播电台开辟了一个“我眼中的校园”的栏目,发动全校学生将在校园里观察到的好行为或不良现象写成稿子。这个活动还与“行为规范养成评比”结合起来,被表扬的班级在行为规范评比中加分,被批评的班级则要相应减分。负责编审的凌老师发现,来稿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表扬的稿件多是写自己班级的事,批评的稿件则基本上都是针对别班的。某天,凌老师收到一篇稿子,反映自己班同学在校午餐时,将吃剩的饭菜就近倒进教室旁边的下水道,使下水道经常堵塞。后面署名:高二(5)班晓曼。凌老师觉得作者敢于自曝班丑,难能可贵,就立刻采用了这篇稿子。
听到广播里的批评稿,正在食堂吃饭的高二(5)班班主任吃惊不小,赶紧回到教室。一进教室就有学生上前告状:“广播里批评我们了,是晓曼写的稿子!”“我们班级的行为规范评比要扣分了!”老师惊讶,学生们首先迁怒的不是把饭倒在下水道里的人,而是写稿批评自己班不良现象的晓曼。班主任经过调查,证实晓曼反映的问题属实,便在班上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但她困惑的是不知该怎么评价晓曼:批评她,显然不公正;表扬她,如果学生们都向她学,自曝班丑,那么班级评分就会大打折扣。何况,班级评分直接关系到班主任的工作实绩,而这又与奖金、职称等挂钩……
 资料图片 来源:中国教育报 孙万帅绘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能想到什么?当“诚信”与“利益”发生冲突,我们又该如何取舍?如果坚持诚信得到的不是愉快的体验,诚信会成为大多数人自觉认同的道德价值取向吗?
分析事情的原委,问题似乎出在教师身上。按常理来说,班主任应主持公道、扶持正义,肯定晓曼的行为,鼓励学生如实反映班级里发生的问题,然后引导学生们努力克服自身不足。然而,这个目标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因为老师在朝着这一教育目标努力的过程中,他会由于学生们不断自曝班丑而被连连扣分,冒着奖金被扣、职称评不上,甚至末位淘汰的风险。这样一来,该老师行为是高尚了,但他的教育职权可能因为他的高尚行为而被取消。对此,我们不能不思考,一般情况下,道德与人的合法利益应该是一致的还是相冲突的?在进行道德教育时,老师是否要考虑自己的利益?
其次,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现着学校所倡导的价值取向,而这极大地影响着生活在其中的师生们的利益与道德价值取向。这个案例发生在学校加强教师岗位考核、竞聘上岗、实行末位淘汰等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从中可以看到,影响学生道德选择的因素不仅仅是道德认知水平,还有集体舆论、同伴评价,其中同行评价是最为重要的。而影响教师道德选择的因素决不仅仅是教师本人的道德认知水平,还有教师的个人利益。这样,针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就会呈现出十分复杂的影响链:教师影响学生、利益制约教师、制度决定利益、领导制定制度、利益影响领导。
这个案例的普遍意义就在于,当前学校的诚信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号召上,要将诚信的价值导向作为整个学校生活设计的重要原则,渗透在所有的规章制度中。而且,诚信教育只有先成为一种愉快的体验,才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而要使诚信成为一种愉快的体验,就首先要在学校管理的原则上,充分考虑诚信与人们实际利益的关系,让诚信者得益,让不诚信者受损,使不诚信的行为无可隐瞒。当学校所提倡的道德价值取向,与生活在其中的大多数教师的利益相一致时,教师们才能毫无心理隔阂地接受这种道德价值观。这时候,教师才可能真心实意地用这种道德价值观去规范学生的行为。
案例二 他们为什么作弊
对于社会上的“假”而言,教师是旁观者;而对于教育上的“假”,教师却往往是操作者。一次,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来检查教学质量,校长让新来的语文老师小张准备一下。小张自知不能犯错,否则校长不会给他好脸色。于是,准备公开课的过程中,他向有经验的老师请教,老师告诉他做公开课的“秘诀”:给几名学生下死命令,如谁背诵课文、谁做即兴演讲、谁什么时候问什么问题等,并反复演练。检查那天,小张的公开课很成功,专家组交口称赞,校长也很满意。但小张却高兴不起来,他知道那反映不了他真实的水平,不是自己理想的课堂,也给孩子留下了很坏的印象。

资料图片 来源:中国教育报 孙万帅绘
这个案例中,教师、校长、学生通力合作、集体作弊,终于顺利过关。应该说,集体作弊和个人作弊的感觉是不同的。个人作弊一旦被发现,会感到相当羞愧;而集体有组织作弊,责任不是由个人承担,出了问题大家负责,个人被掩藏在集体中成为“无名”者。在这种情况下,参与作弊的个人更加理直气壮,作弊时应感到的内疚反而变成了“看戏”和“做戏”时的闹剧感。然而,每一起不道德事件都会对人造成损害,不管造成损害的是个人还是集体,是大是小。
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和教师来说,作假是令人尴尬的。而当这种作假变成公开,由个别变成普遍,人们对此由羞愧变得习以为常、没有任何感觉的时候,这就是教育的悲剧了。那么,谁该为作假负责?是学校和教师的错?他们会委屈地说:现在学校都这样,我有什么办法!专家检查团的错?他们也许会更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为了促进学校的发展。每一个具体的人似乎都没有错,但不道德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因此,当一个群体大多数都无法遵守道德规则的时候,可以推想的是,这并非都是出于个体的不诚实,而是群体中出现了规则的混乱。如果一定要找出错误的源头,不如说错在体制。外部的压力改变了内部的规则,而外部的压力就是社会制度之下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体系。毋庸置疑,教育管理中一些不民主、不合理和不科学的因素,往往使学校和校长偏离以学生发展为本和尊重教师权益的正常轨道。
要减少这类事件,仅仅靠提高教师的道德修养是不够的。制度建设要先于或者同时于道德建设。对此,首先应推动教育管理制度的民主化、法制化,落实学校本位的管理,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利,这样才能在学校和社会中树正气。其次,道德首先意味着可以选择。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如面临升学率的压力、经济收入的压力等,作为教师和校长必须问自己:我是否有别的选择?我是否听从了内心的声音?我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和学生?在某种意义上,教师职业道德是一种良心、一种沉甸甸的责任,这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改变和抛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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