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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望者有三种心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没有“自行申报”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对政策不了解,担心“自行申报”会重复计算个人应纳税额。同时由于新的申报制度要求对过去一年的收入进行统计,短时间内了解规则,并计算全年收入增加了纳税人的困难。
二是纳税人存有侥幸过关的心理。他们虽了解“自行申报”的规则,但担心“自行申报”会暴露“家底”,一直采取观望态度;或是抱有税务机关不可能掌握个人收入情况,能不申报就不报的侥幸心理。
三是部分纳税人有申报的意愿,但对个人具体收入情况掌握不确切。申报少了担心与税务部门掌握的信息不一致,申报多了怕补缴税款。
未报个税要负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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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个税申报方法
个税申报在国外一般是银行、税务、工商、社保等部门联合行动,如果在某个领域有不良信誉记录,将面临不能驾车、不能使用信用卡等等尴尬,几乎是寸步难行。
在澳大利亚,每个人出生以后,需要去税务局领一个税号,跟身份证号一样。不管在哪个企业工作,都要向雇主提供这个号码,并直接反映在工资薪酬记录上,无论会换多少工作,这个号码都不会改变。税务系统通过这个号码掌控公民收入记录。
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共有5种申报状态,即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方式。据《新京报》
内律不强外律不力导致名人不报个税
年收入超12万个税自行申报已经结束,但却少见影视明星、富人身影。其实中国富人阶层偷、逃和漏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非常严重,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并非一天之功。高收入阶层不主动申报个税,笔者认为有二大主要原因:内律不强,外律不力。
首先,内律不强。对于一些影视明星、体育运动员、富人来说,他们的主动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纳税道德”较低。他们认为自己所得的财产是应得的,虽然也名车豪宅,但是他们骨子里却摆脱不了小农意识或小市民习气,他们缺少的是把握财富的能力,缺少作为富人所应有的品位、教养和格调,缺少致富后其对国家所承担的更多的社会责任意识。
其次,外律不力。我们的纳税体制对这些名人、富人纳税的监督制约和奖励惩罚机制还存在漏洞,不够完善。这包含二个方面,一是对名人富人财产监控制度的不完善。对于这些高收入阶层的收入,税收机关并没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的监控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针对高收入重点纳税人的档案管理系统,对其实施重点追踪管理,对影视、演出等文艺团体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同时,也对其投资企业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严加管理,形成各税对高收入者加强征管的合力。而且中国实行存款实名制并不能真正反映高收入阶层的真实收入。因此,不知道名人富人具体有多少收入,没有一个完善的个税监控体系,使得税收机关无法下手督查。二是奖励惩罚机制的不健全。我们在纳税之后,却不知道我们所缴纳税款的最终归处。名人与富人也有同样的疑惑。名人、富人因为缴纳税款多,对社会贡献更大,但纳税后并没有因为多纳税而给予他们一定的社会荣誉,在社会保障、福利、生活保障、参与国家管理等获得相应的权利。同时,纳税体制对名人富人偷税漏税的处罚力度不大。
因此,名人、富人不主动申报个税,棒子不能光打在他们的头上,除了要加强对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纳税道德”外,还要建立完善的个税监管制度,同时平衡纳税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得纳税有所值,方可在纳税大军中看见他们熟悉的身影。
(陈小波 江苏公务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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