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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保护金沙遗址,编制《金沙遗址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市政府根据总规,提出金沙遗址周边建筑的高度、风貌等控制及协调要求。金沙遗址已被国家文物局列入国家大遗址名录和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2006年,金沙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日本京都造型艺术大学、法国文物遗产学院等10余个国内外研究机构合作,开展金沙遗址出土的金器、铜器、石器、骨角牙器、木器、卜甲等文物以及土遗址的保护。文物保护与修复中心将长期开展对包括金沙遗址出土文物在内的各类文物进行保护、研究工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