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胜诉案件执行难已成为一大法律“顽症”。最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该市农行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日渐上升及胜诉案件执行难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执行活动。一是成立执行专项活动小组。由市中级法院分管院长任组长,执行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行胜诉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小组,加大对农行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二是实行“三集中”。中院执行局通过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有计划地对农行胜诉案件进行专项执行,力争取得显著成效;三是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逃废债务,对申请执行的案件及时采取措施,对可供执行的财产予以控制,并及时进行处置,尽快实现农行债权;四是落实部门责任。以法院各执行室为单位开展活动,处室负责人定期向院领导汇报执行进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进度的统计、协调和督促工作,确保专项活动收到实效。(完)(王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