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445%、333%、700%,昨(4)日,一组数字引起正在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视察的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注意。数字分别指向我省2006年缴存公积金总额、个贷总额、贷款风险准备金、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比之2002年的增长率。
高速递增且数额庞大的公积金管理如何?是否用于解决城镇居民安居需求?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开明率领的调研组,一路寻找答案。
现状:违规资金全部收回
新闻背景今年3月9日,国家审计署公布对全国范围(除西藏、上海)社保资金、45个城市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结果。出人意料的是,相较社保资金71亿违规资金规模,以挪用、委托理财损失、虚假贷款等形式存在的公积金违规资金,竟高达200亿元。
与作为老百姓“养命钱”而广受关注的社保资金相比,公众对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知晓甚少。据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数字,近年,我省公积金缴存规模一直呈大幅度增长态势:截至2006年,我省缴存公积金职工人数达351万人,覆盖率为70%;累计缴存总额389亿元,其中,已累计向职工发放个贷164.02亿元。
管理体制是否健全?是否存有漏洞?面对调研组追问,省财政厅官员作答,2002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前,全省18个市(州)发生的各种项目贷款、单位贷款和挤占挪用公积金,现已全部收回完毕。去年首次进行的公积金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表明,公积金管理“财务比较规范、无大的违规违纪行为”。
该官员同时透露,从今年起,类似审计将每年选择对4-6个市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与此同时,财政部门也将加强有关日常监管。
建议:
研究新情况更好用之于民
同期声“一千多年前,杜甫曾悲叹‘茅屋为秋风所破’。在即将迈入小康社会的今天,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同志和进城农民,却因无力支付高昂房价,只能住在窝棚和筒子楼里。”
马开明的这段话,引起调研组其他成员的共鸣,大家把目光聚焦到进城农民、个体工商户、临时聘用人员如何共享公积金利好上。
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介绍,尽管文件中对上述人员缴纳公积金已有规定,但缴纳情况并不理想,约束性不强。普遍认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造成目前公积金缴纳“贫富不均”的首要原因。相关规定明确,目前我省执行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个别垄断企业和高效益企业超过15%。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中央、省驻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规范,一些单位月缴存基数甚至突破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为监管行政力量分散,‘越位’、‘缺位’问题突出,缴得多或少,都难被相应监督。”该人士表示。另一现象是已缴存公积金大量闲置。数字表明,目前我省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数额,仅为归集额的45.2%。与此同时,一些既不符合廉租房要求、又不能购买商品房的新进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却仍面临无房可住的尴尬境地。
调研组认为,应适时研究当前公积金使用面临的新问题,让其最大限度发挥“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目的。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周维莲大胆设想:我省能不能在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缓解住房矛盾中寻求突破?也有委员建议,比照当前物价水平,适当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使之真正适应使用者购房、维修房屋需求。此外,调研组还对广泛宣传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实现公积金管理透明化运作,强化监管为百姓提好“钱袋子”等,提出了意见。(完)记者胡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