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成都出台实施细则
昨日,《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公布。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企业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可以在每年2月、5月、8月、11月向当地人事部门申报安家补贴;每年2月申报政府奖励。
据介绍,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且年缴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电子信息、机械(含航天航空、汽车)、医药、食品(含烟草)等相关产业的企业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都可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经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调办公室认定的、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也可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细则,凡企业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3年内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安家补贴。前3年还将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3年按本人上缴个人所得税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的70%给予奖励。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指今年3月22日之后从成都市以外的与企业签订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经市职改办认定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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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安家补贴需准备的材料
申报安家补贴需带上《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从市人事局网站上下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高层次人才员工作地相关材料(应届博士毕业生要带报到证);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记者 姚长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