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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成都 公积金只转不提
http://www.sc.xinhuanet.com    2007年07月08日    来源:成都商报
 

    ■作为一个被喻为“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成都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来蓉投资和居住,而越来越多的成都人也走出蜀地寻找更多的工作机遇。随着城市人口流动性加大,带来了外地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一系列问题。究竟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外地购房是否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昨日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围绕公积金提取的相关问题做了细致的解答。

    ●问: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问: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限定范围有哪些规定?

    答:1.购买。是指职工买下的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住房和二手房等。2.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建造住房。3.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4.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主体部分结构,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问:成都市户口职工到成都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户口迁出成都市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如果职工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问: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并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文/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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