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通知)
川组通[2007]41号
关于开展2007年科技副职
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人才强省和科教兴川战略,引导优秀科技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省委同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现就做好2007年科技副职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的原则和方式
(一)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的原则,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选派科技副职,实现受员地区、派员单位两受益,科技副职得到锻炼。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需求对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以科技副职团队选派为主。围绕地方优势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为载体,充分发挥团队优势。
二、选派名额、下派条件
(一)2007年拟选派科技副市(州)长5-7人,科技副县(局)长30-40人,从中组建5-7个科技副职团队。
(二)科技副职人选主要从高校、科研院所、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等企事业单位选派。选派人选应思想政治素质好,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所在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优秀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三、职务安排、岗位设置
(一)科技副职下派时间一般为两年,不占领导班子职数。原则上平职安排,不挂任正职;对人选条件好、地方特别需求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高挂;对条件优秀的党员科技副县(市、区)长,可进党委常委班子。任职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对确因工作需要转(留)任的,按已有规定办理。
(二)科技副职的岗位设置,主要是科技副县(市、区)长、科技副局长和副校(院)长,也包括部分科技副市(州)长、副秘书长。到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科技副职,工作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可挂任正职。
四、选派程序
(一)提出需求。由各市(州)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工作需要,特别是围绕某一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向省委组织部报送科技副职需求计划,提出具体需求及明确岗位,可具体到单位和具体人选。
(二)公开需求。省委组织部根据不同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开各市(州)需求,在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公开推选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向省委组织部推荐意向性人选。
(三)需求对接。省委组织部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各市(州)和意向性人选进行双向选择和需求对接。
(四)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根据需求对接情况和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要,统筹制定选派方案,牵头会同各市(州)和有关部门对拟选派人选进行考察。
(五)审批、任职。科技副市(州)长拟选派人选报省委研究并同意提名的,由市(州)依法进行选举。其他科技副职拟选派人选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由市(州)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有关事宜
(一)全省科技副职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协调管理,其选派和管理的基本要求仍按川委办[1999]49号、川组发[2003]6号、川组通[2004]47号文件执行。
(二)科技副职到任前,鼓励各受员地区、派员单位、选派人选三方签订协议,明确科技副职下派期间的工作任务和受员地区、派员单位的权责,对科技副职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三)各市(州)委组织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党委汇报,认真调查了解当地需求,科学设置岗位。请于7月30日前将科技副职需求报告及需求调查表一并报送省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电话:028-86602759、86600841
附:科技副职需求调查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07年7月8日
附:
科技副职需求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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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拟安排单位、职务 |
对挂职人员的要求 |
选派方式
(选择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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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地区或部门 |
拟任职务
和级别 |
所在
单位 |
具体
人选 |
专业
特长 |
职级
职称 |
年龄 |
学历 |
团队
选派 |
个体
选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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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可复制;②“挂职地区或部门”和“拟任职务和级别”栏要具体、明确;③“所在单位”和“具体人选”栏可填可不填;④对挂职人员其他方面的具体要求,可填写在“备注”栏或在《需求报告》中具体说明。
(本通知同时在党政网上发出)
主题词:人才 科技副职△ 选派 通知
抄送:中组部人才局,省级各部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7年7月9日印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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