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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针对目前社区工作者普遍存在的待遇低、参保难等问题,采取实质性举措,倾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激发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
一是解决工资待遇“低”的问题。眉山城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工资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委员提高到650元,书记、主任“一肩挑”的1000元,社区工作者待遇增长部分市、区各承担50%。县城所在地社区和建制镇社区工作者经济待遇由当地政府自行制定。
二是解决保险范围“窄”的问题。各县社区工作者任期内纳入企业保险范围,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执行,实行“按职数确定指标,任期内社区负责缴纳,离任后自行参保”的原则,任期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各县财政统筹解决,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按标准落实社区工作者任期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份市承担30%、区承担70%。
三是解决素质提升“慢”的问题。将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纳入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的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分级抓好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将于近期联合举办一期社工人才专题培训班,开展社工基本理论、社会工作实务、社区社会工作等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是解决评先选优“难”的问题。市委、市政府每年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社区工作者”。对获得一次省政府以上或市政府连续两年表彰的社区工作者,按本人一个月的经济待遇标准一次性计发奖金。对任期满一届以上的优秀社区工作者可以公考选拔到基层政府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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