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人才和用人单位的活力。
1.建立多元化激励机制。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和保证其分配自主权。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建立完善人才资本产权制度,健全和完善重业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规范政府人才奖项,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重奖。
2.健全人才社会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各类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障关系的接续问题。建立完善企业年金制度,监督用人单位按规定全面落实人才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加快福利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福利货币化、规范化,提高人才的福利待遇。
3.完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人才开发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人才开发财政性投入力度。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的人才开发支持力度。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大人才开发工程、高层次人才培训、紧缺人才引进、优秀人才奖励和重大人才研究项目资助。新上科研、生产和技改等建设项目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人才开发专项经费。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技能型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完善税收、奖励政策,拓宽人才投入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才开发,逐步建立政府、单位、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入体系。研究制定人才开发投入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改进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开发工作。完善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的培养、流动、薪酬、评价、激励、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在面向社会的人才资助、人才培训、人才信息、项目申报与立项等公共资源分配上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有针对性地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开发提供公共服务,帮助非公经济组织吸纳、集聚人才。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发展理念、治理结构、人文环境等方面创新用人机制。
5.深入开展人才工作“双争双创”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争创人才开发先进单位,创造一流人才环境;争当优秀人才,创造一流业绩”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双创”活动,形成政府、用人主体和人才个体联动机制,推动人才开发“双五工程”的全面落实。
(四)完善市场体系,促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
1.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加大对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全国和其他省市的人才信息网络对接。打造区域中心市场和特色人才市场,构建特色人才集散地。鼓励民间资金、外资投入人才中介服务,探索建立“虚拟市场”交易体系,加强人才市场功能建设,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种类的专业人才市场。
2.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规范人才流动秩序,加强人才市场监管,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人才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向基层、企业、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广泛开展“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计划、”“科技特派员”、“博士服务团”和“院士专家基层行”等活动。
3.推动人才中介服务多元化和产业化。加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吸引规模大、档次高、有诚信、牵引力强的人才中介龙头企业;加快人才中介服务产品开发,发展培训、猎头、评价、招聘、派遣等中介服务产业。发挥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统一行业标准和规范,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和诚信体系,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
[1] [2] [3] [4] [5] [6] [7] [8]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