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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部门解读《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新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否则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昨日记者获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发布《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对职介招聘作出了新的要求,新规从明年起正式实施。四川和成都目前的现状如何?
将如何实施这一规定?“其中一些规定其实我们已经在执行,比如介绍不成功退费,给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平等对待等。”昨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在职介招聘上,依照的是我省去年出台的《四川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新规的一些内容已经涵盖其中。
只招男性或女性 必须有国家政策依据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的招聘市场上,确实还存在一些用人单位私自限定只要男性、女性的说法,新《规定》出台后这样的情况将不再允许,成都将在省上就此出台细则后执行。
不得使用“月薪面议”
按照规定,用人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招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样。
据了解,目前成都一些招聘信息大多只有工种和职位,要不就未公布薪酬,还存在“月薪面议”等字样。
乙肝病毒不能随便查
依照新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求职者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否则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一条新的规定,我们将在正式收到文件后按规定执行。”省劳动厅就业处负责人表示,目前自己只在网上看到了文件,但还未收到正式的文件。(记者
裴睿) |